保留立面及需割地項目 該城規會討論

2014-11-28

【本報訊】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長、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表示,根據法律規定,一些規劃條件圖可獲司長豁免,不提交城規會討論,例如:M 級樓宇 (高度超過九米但又不高於二十點五米的樓宇) 等。但是,就算是上述樓宇,若涉及不在緩衝區內涉及保留立面的樓宇、需要割走私人土地,以及從未批出街道準線圖等,也應該交給城規會討論。

三條件圖要大改需重新公示

劉榕指出,經諮詢城規會後,由於沒有重大修改,已增批二十一個規劃條件圖。另外,至今有三個規劃條件圖草案需要重大修改,待局長簽批後便會再次公示。昨午,城規會討論九個規劃條件圖草案。

氹仔坊眾學校旁地段規劃圖重新規劃

其中,位於鄰近氹仔施督憲正街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有意見指出,B 地段涉及現時坊眾學校校園。(見圖) 若開發的話,一定對學校造成影響,具體操作性可能很低。劉榕表示,工務局城規廳將會重新規劃,既要不大幅減低持有人的土地面積,也不改動學校現有範圍。例如:擴大 A 地段的面積和收窄 B、C 之間的公共道路。由於涉及規劃條件圖草案的重大修改,將會再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