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失蹤耐人尋味 有人在律師陪同往文化局解釋移走並保管內情未公開

2014-12-05

【特訊】文化局消息:「日前,文化局接到熱心巿民的通報,位於聚龍舊社的土地公被人移走,本局並於12月1日向司法警察局報案。現階段有關事件有最新進展,昨日下午文化局收到由某律師樓發出之信函解釋有關事件,並致電要求與本局會面。傍晚六時,有巿民在律師的陪同下到達本局,表示曾移走並保管上述物品,就事件的來龍去脈進行解釋。文化局已將收到之信函交由司警局處理,並告知有關事件。現階段司警局正進入偵查階段,文化局將積極配合。

文化遺產是本澳珍貴而重要的文化資源,文化局呼籲巿民應珍視,任何移動、拆卸、破壞甚至盜竊該等物品均屬不當;同時,文化局呼籲市民如發現任何此等行為須即時通報本局或報警處理。文化局將繼續透過不同渠道廣泛宣傳,加強市民對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同時,亦會加強文物巡查的力度,與巿民共同做好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