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力智庫提禁毒法意見

2014-12-17

【本報訊】社會對《禁毒法》修法存不同意見,群力智庫提出,將販毒罪判刑按販毒數量分兩部份處理,以及按毒品的傷害性劃分等級,按分級判刑,並恢復刑法與罰金並科制度。若第二次重犯,則要強制戒毒,並不得緩刑,加強法律的阻嚇性。

二零一三年社工局戒毒康復處於二零一三年共有六百零九宗求助個案,今年首九個月共有五百六十七宗。吸毒者以男性居多,年齡集中四十五至五十九歲、廿五至廿九及二十至廿九歲,分別佔百分之二十三、十九及十八,以吸食鴉片類及氯胺同,和靜股注射及鼻服為主。

自《禁毒法》生效後,出現有個案的刑判新法比舊法輕的情況,社會亦有意見認為應檢討及修改《禁毒法》。群力智庫對比台灣、香港相關法律後,提出將販毒罪判刑按販毒數量分兩部份處理,以及按毒品的傷害性劃分等級,按分級判刑,並恢復刑法與罰金並科制度意見。建議將販毒罪的刑期三年至十五年,按販賣量劃分為兩部份,即少量販賣可判三年至八年、大量販賣則判九至十五年,達輕者輕判、重者重判,以及調高罰金。若第二次重犯,則要強制戒毒,並不得緩刑。針對毒駕,毒駕者需同時受《禁毒法》及《道路交通法》的規管,以及增加驗血、驗尿搜證,恢復刑法與罰金並科制度,也建議每年為《禁毒法》檢討一次,加強法律的阻嚇性及靈活性。因應三個口岸由明日起延長通關,群力智庫建議加強與內地警務部門合作和情報交通,打擊販毒、吸毒者北上吸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