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與加多寶『紅罐之爭』 一審判決 加多寶賠償1.5億

2014-12-20

【香港中通社12月19日電】 綜合中央電台、羊城晚報消息: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19日就廣州醫藥集團王老吉與加多寶『紅罐』涼茶包裝裝潢糾紛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被判構成侵權,并賠償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經濟損失1.5億元(人民幣,下同)以及合理維權費用26萬餘元。加多寶當庭表示將上訴。

廣東高院判決加多寶立即停止生產并銷售與王老吉紅罐涼茶包裝裝潢相似或相同包裝的產品;銷毀相關產品庫存;停止使用載有相關產品包裝的廣告;賠償廣藥集團1.5億元以及維權費26萬餘元;在指定媒體公開道歉。

廣東加多寶和廣藥合作始於1995年。後來廣藥集團收回加多寶公司對『王老吉』商標的使用許可,雙方合作分道揚鑣後,便摩擦不斷,在全國各地發起多宗訴訟。在廣東高院互訴的這兩起案件則是重中之重,因為該兩案的成敗意味著誰有權利在包裝上使用紅罐。這兩起案件均發起於2012年7月,先是加多寶把廣藥全資子公司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犯并索賠3096

萬元。接著,廣藥集團把鴻道(集團)有限公司、加多寶告上法庭(後又撤回對鴻道集團的起訴),要求停止侵犯并索賠1.5億元。

該案於2013年5月首次開庭,廣藥與加多寶雙方就包括涉案商品是什麼,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是什麼;涉案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歸誰所有;涉案商品特有包裝裝潢能否與王老吉商標或加多寶公司相分離,到底誰構成侵權;以及經濟損失如何計算在內的4個爭議焦點,展開了針鋒相對的法庭辯論。

對於上述問題,19日法院判決認為,王老吉紅罐涼茶包裝裝潢具有顯著區別特徵,應認定為知名商品特有裝潢;王老吉紅罐涼茶包裝裝潢權歸廣藥集團所有;廣藥集團有權使用或許可給他人使用王老吉紅罐涼茶包裝裝潢;加多寶產品使用與廣藥知名商品特有裝潢相似或相同的包裝裝潢,構成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