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少澤﹕拒入境有專業評估

2014-12-27

【本報訊】新任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回應有關近日多名港人被拒入境時稱,根據內部保安綱要法,警方是有權力按照法律規定執法,至於每一個被拒絕的個案,彼等是有依法上訴的權利。

黃少澤昨主持司法警察局及治安警察局兩位局長就職後,被記者問及有關近日多名香港居民,被澳門警方拒絕入境,以及被拒入境黑名單依據時,黃少澤回應稱,警方是有義務,有責任和有權力按照法律執法,因為根據內部保安綱要法,若認為對社會秩序,和社會安全構成危險時,警方就會執法,警方是有專業流程和知識去評估的,至於每一個被拒絕的個案,他是有依法上訴的權利,警方亦會根據每次保安的需要,對每次在情報上的真實性,和社會治安的影響而作出評估。

拒一歲童入境認忙中有錯

對於早前一名香港一歲小童亦被拒絕入境,黃少澤指事件是警方忙中有錯,會作出檢討,又謂警方有專業程序和能力去處理問題。

另外,對於升任司法警察局局長一職,打破過去慣例由非檢察官擔任。黃少澤解釋依法律制度是可由司警局最高職程的一等督察擔任,無特別之處,相信周偉光是理想人選,有能力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