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50114號
2015年01月14日
星期三
立會通過組織法擴編
2015-01-14
【本報訊】立法會昨一般性通過修改《立法會組織法》,修改內容主要針對立法會輔助部門的行政及組織架構,因應人手增加,建議增設兩個廳級部門和擴大人員編制至八十四人。
法案由立法會副主席林香生、議員何潤生、麥瑞權、陳明金等共同提出。林香生在陳述理由中提出,自二000年來基本沒有改變人員編制作出調整,由五十一名分配於不同職程工作人員組成輔助部門。但由於工作量增,現編制未能回應立法會發展,建議針對立法會輔助部門的行政及組織架構,因應人手增加,增設兩個廳級部門,包括綜合事務廳及資訊暨刊物廳,作為立法會輔助部門的兩個主管部門。綜合事務廳下設人力資源暨財政處、採購暨財產及公關技術輔助處。資訊暨刊物廳下設資訊暨圖書管理處及編輯暨刊物處。人員編制由目前五十一人擴大至八十四人。(立法會目前有九十六名員工,僅二十三人屬編制內),藉修改希望吸引新員工加入及挽留人員。
議員宋碧琪提出,有關修改可否滿足人員架構上未來發展?她又建議,增加公關暨技術輔助處職能,協助對外宣傳及推廣已通過的法案。歐安利亦提出,希望能增加輔助架構中配合憲制要求的工作,協助對外宣傳及推廣已通過的法案。高天賜則批評,是次修改不夠大膽,未能看到挽留翻譯的具吸引力條件。
林香生表示,對法案修改內容持開放性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