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講者籲強化家暴受害人自決能力

2015-01-19

【本報訊】立法會上週一般性通過《家暴法》,但輕微家暴不算公罪,婦聯勵苑主任楊淑賢、家暴法立法關注組成員黎彩燕均指出,不少家暴是重覆施虐,即使法案留空間讓受害者自行決定是否提告,也認需要強化受害人的自決能力,對其基本權利作保護,及提供足夠支援,不能讓受害人再受侵犯。

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邀請議員高天賜、法務局法律草擬廳代廳長何彩盛、社工局家庭暨社區服務廳廳長區志強、婦聯勵苑主任楊淑賢、家暴法立法關注組成員(善牧會社工)黎彩燕,共同探討《家暴法》。

法案建議把家暴行為列為公罪,但輕微家暴不算公罪,希望留空間讓受害者自行決定是否提告。楊淑賢、黎彩燕、高天賜均指出,不少家暴是重覆施虐,由於部份受虐者對施虐者有經濟、生活及住屋依賴,即使面對重覆施虐也不敢提出控告。楊淑賢指出,在部份輕微家暴個案中,受虐者希望的不是公權力的第一時間介入,而是希望獲得協助解決施虐者不會再施虐或受虐情況惡化,認為有需要提高對受虐者的保護。楊淑賢、黎彩燕認為,有需要強化受害人的自決能力,對其基本權利作保護,由基制上保護婦女及提供足夠支援,包括法律援助,不能讓受害人再受侵犯。楊苑賢指,立法要與時並進,日後要跟進立法的執行性及作出檢討。

高天賜憂慮,由前線警員處理受虐者是否提控,未必能起到預防家暴,又憂慮社工局的輔導服務不到位,促請社工區加強對受虐者的支援,以及清晰輕微家暴、偶然性的定義。區志強認同,法案未盡完善,不過現行法案中,對受虐者有足夠的保護,包括經濟援助、醫療、庇護等。他指,在法案細則性討論期間,會同步進行前線人員培訓,希望服務能到位。

出席市民提出,社會要重視和推行家庭論理和社會論理教育。另有市民出,不容許法案存在半公罪,認為只有將家暴列為公罪才能有效保護受虐者及防止重覆施虐。市民對家暴是零容忍。

會上有市民關注到,為何沒有將同性關係列入受保護範圍? 何彩盛回應,政府立場對家暴也是零容忍,指葡萄牙是先將同性關係的施虐刑事化,再接受同性婚姻。認為社會要有一定接受程度、文化等方可作出相關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