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50120號
2015年01月20日
星期二
人手機械不到位 嚴重延誤工程
2015-01-20
【本報訊】輕軌氹仔段工程進度出現嚴重滯後。直至二O一三年十二月,全部標段的實際進度不到計劃的一半,最嚴重的標段延誤了接近一年。單是車廠上蓋段,經過十六個月,實際進度只有百分之二。延誤的原因包括:承建商沒有按照計劃配置足夠人手和機械。
審計報告指出,氹仔段四個進行中的土建工程分別於二O一二年二月至九月期間開展,按照合同內的施工日數計算,各標段的工作應於二O一五年六月前全部完成。
車廠上蓋開工十六個月實際進度只有百分二
但是,根據監理報告的資料,二O一三年氹仔段各分段的施工現場主要停留於地基工程,截至二O一三年年底實際的進度顯示,實際的工程進度與計劃應完成的進度相差甚遠。(參考表格) 尤其 C385 車廠上蓋段的工程出現嚴重的落後,工程開展後十六個月,實際的進度只有百分之二。
運建辦二O一三年十二月的月度報告也提及,C350 氹仔市中心段、C360 路氹城段、C370 氹仔口岸段的延誤天數達二百五十至三百三十六天不等。二O一四年二月的的月度報告註明,C385 車廠上蓋段的延誤天數為三百二十二天。
審計署發現,二O一三年氹仔段各個分段計劃配置的工程人員數目與實際配置的人力資源存在相當大的落差。
以 C370 氹仔口岸段為例,承建商自開始工程以來,一直未能配置足夠的人手。翻查二O一三年一月至六月期間的資料,該承建商承諾提供六百五十五至七百八十名工人執行工作,但實質配置的工人最多亦只有一百六十八人,最多只能達到計劃配置的百分之二十三。
其他承建商亦普遍出現人手不足的問題,在人手不符計劃配置的情況下,承建商難以依時履行其合同承諾,因而未能按《工作計劃》的進度施工。
另外,運建辦發出的警告信函亦顯示,承建商提供的機械及設備不足。例如,某承建商在新補救方案中承諾於二O一三年三月把機械設備的數量增至十三套,但監理公司發現該期間實際只有九套機械在進行工程,對工程的進度構成一定的影響。
運建辦監理公司多次警告仍無改善
就上述情況,運建辦及監理公司多次發出警告信函,要求承建商作出跟進,並盡快改善,但承建商雖不斷向運建辦承諾會儘快增加人手及機械,可是從實際配置數目反映人力資源及機械不足的情況一直未有改善。
此外,運建辦也按法令要求承建商交新的《工作計劃》,以提出具體措施追趕進度。雖然,所有承建商提交了新的《工作計劃》,但是,新的《工作計劃》並未符合追趕原進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