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各類年度准照續期申請月底前結束

2015-02-16

【特訊】由民署發出之各類年度准照,辦理續期申請之期限將於本月底屆滿,民政總署呼籲准照持有人應盡早辦理續期,逾期者須繳交相應之附加費用,或甚至因准照逾期失效而導致須終止獲准進行的活動。另外,獲豁免年度准照費用的人士,亦須在期限內為准照續期。倘逾期超越九十天,有關准照將被註銷。

在辦理續期期間,各類准照持有人或其代表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地下A區的民政服務專區辦理以下類別准照之續期手續:

‧ 伴犬或寵物犬准照

‧ 零售活家禽場所准照

‧ 零售寵物場所准照

‧ 零售新鮮、冰鮮或急凍肉類場所准照

‧ 零售蔬菜場所准照

‧ 零售漁獲場所准照

‧ 競賽動物准照

‧ 其他動物的准照-馬、騾或驢

‧ 街市臨時流動攤位年度准照

‧ 小販准照

‧ 宣傳及廣告物品准照

‧ 度量衡器具檢定許可

‧ 車輛上的廣告准照

‧ 長期佔用公地准照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的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此外,公眾亦可選擇到民政總署轄下的服務中心辦理。市民如欲查詢更多有關民政總署的資訊,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政府綜合服務大樓』2845 1515,或民政總署市民服務熱線2833 7676查詢,亦可瀏覽『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網頁www.csraem.gov.mo或民政總署網頁www.iac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