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修女談家暴法

2015-03-07

【本報訊】立法會現正審議《家庭暴力防治法》法案。法案建議,「家庭暴力」屬於公罪,由檢察院提出起訴。多年來協助家暴受害人的澳門善牧中心主任狄素珊修女昨早與立法會議員會面。日前,葡文傳媒報道,警方不認為「家庭暴力」應屬公罪。狄素珊稱:「有些擔心。但是,我覺天主與我們一起。」

狄素珊表示,不知警方是否擔心「家庭暴力」列為公罪後,工作量會增加。她認為,傳統的思想不會突然消失,若有法律的話,可幫助市民改變思想。「控煙法」的實施正是一例。她相信,當法律通過後,可透過宣傳幫助市民區分「家庭暴力」與「家庭衝突」。

年前,狄素珊向聯合國的委員會闡述本澳的立法情況。她表示,現在立法會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法案不是十全十美,但是,相對於現在,已是「很好」。她指出,本澳實施《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聯合國的委員會一直要求本澳把「家庭暴力」刑事化。

狄素珊認為,《家庭暴力防治法》不會破壞家庭和諧。一方面,婦女的尊嚴和權益受到重視,另一方面,由於法律具有阻嚇作用,施暴者也不會隨便襲擊,而且,當局可按照法律向受害人採取保護措施。不過,有些人不明白「家庭暴力」,也不知道國際的趨向,以致不是全社會同意相關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