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獻策法治中國建設

2015-03-12

【中新社北京3月11日電】 (高紅超)全國兩會期間,代表委員們對『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中的『全面依法治國』熱議不斷。多位委員11日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大會發言時分別聚焦黨員領導干部法治精神培育、司法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推動中國法治進程建言獻策。

抓好『關鍵少數』

全國政協委員、陝西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鞏富文認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

『作為國家治理的主體,黨員干部是法治建設理所當然的責任人。』鞏富文說,運用法治思維治國理政,已成為當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面臨的一場『大考』。

他認為,之所以出現『黨大還是法大』的偽命題,主要是一些黨員干部不遵法、不學法、不守法、不用法,使黨紀國法在人們眼中淪為『橡皮泥』、『稻草人』,不僅損害了法治,也傷害了黨的肌體。

他建議,要著力建立健全黨員干部學法守法用法的各項機制,包括建立健全學習培訓制度、考核任用制度、追溯問責制度、政務公開制度等。

司法改革:『去地方化』與『去行政化』不可偏廢

『司法改革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環節。』全國政協常委、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陳冀平認為,在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的同時,應遵循司法規律,依憲依法進行,還要確保法院、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去地方化』和『去行政化』二者不可偏廢。

他認為,國內司法領域存在的不公,既有外部干預包括地方黨政領導插手案件的原因,也有司法機關內部上下級打招呼和司法人員個人的原因。相比之下,後者所起作用更大。而且,許多外部的干預也是通過內部的行政化才起作用。因此,在司法『去地方化』的同時要更加重視『去行政化』。

『還應強化司法責任制和司法公開,以司法公開推進司法公正』,陳冀平建議,庭審要公開,並真正發揮裁判文書接受監督的作用。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敢』字當頭

簡政放權、放管結合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頭戲』,也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關鍵。

『要‘敢’字當頭,勇於衝破既得利益藩籬和傳統計劃經濟理念的束縛,但簡政放權也不能簡單‘一放了之’。』全國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彭小楓認為,各級政府對審批制度改革的突破口作用要有準確的認識和把握。

彭小楓說,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曾成立專題組,在圍繞『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增強政府公信力』深入調研時發現,片面追求取消和下放審批數量、一些權力下放和轉移缺乏法律依據等問題都亟待解決。

『簡政放權、轉變職能能不能真放、實改,改到位、不反復,關鍵在於能否依法行政,于法有據。』彭小楓認為,應盡快研究制定《政府職能法》,對各政府部門的性質、法律地位、職責權限、內設機構、人員編製等作出明確規定和具體規範,依法制定和完善權力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