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公關保安竟限制記者行動自由

2015-03-16

昨午五時,澳門美高梅在天幕廣場舉行名為「八面靈龍」藝術裝置展的開幕儀式,邀請行政長官崔世安,全國政協副主席何厚鏵等嘉賓主持。儀式結束後,一眾嘉賓已離開天幕廣場,美高梅的公關人員及保安員卻要求記者留在採訪區內逾半分鐘。

當記者「突圍」離開採訪區後,向著酒店大門方向前進。期間,有公關人員要求記者進入另一採訪區,更有兩保安員拉著記者,阻礙前行。最終,一眾記者趕到酒店大門外。當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接受訪問時,竟有酒店的人員介入,要求記者不要太接近官員。

需要指出的是,記者不是宣傳工具。為了公共利益,要隨時追著受訪者提問。阻礙採訪,如同干預新聞自由。也要強調的是,昨午,記者離開廣場,沒有對活動做成騷擾,當時,儀式已經結束,嘉賓已經離開廣場,酒店人員憑甚麼不許記者離開?雖然,時間不長,卻令人感到「行動自由」受損。

誠言,這是一宗「小衝突」,不過,本澳有《出版法》保障新聞自由,也有《刑事訴訟法典》懲處「禁錮」罪行。澳門的博企、酒店是否有一套自己的規則便可以了?法律放在哪裡了?「尊重新聞自由」不是掛在口上的,否則,便是「虛偽」,這是專業公關應該知道的常識。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