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立法工作需配合社情民意

2015-03-18

【本報訊】立法會第二會期首五個月(去年十月十六日至今年三月中)共召開了十一次全體大會,通過了三項法案,一個決議。目前仍有十一項法案在三個常設委員會細則性審議中。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指,回顧過去十七個月,立法會工作深刻認識到社會利益訴求多元,社情民意的錯綜複雜,立法會的工作絕對不能掉以輕心,立法會的目標不能脫離澳門居民的訴求與願望,必須掌握時代的脈搏,不斷探索與完善,配合社情民意,切實提高工作的質量與效益。

立法會昨舉辦傳媒午宴,與傳媒進行交流。賀一誠致辭時表示,第一會期

共召開四十七次全體會議。通過了九項法案 、一項決議。第二會期首五個月共召開了十一次全體大會,通過了三項法案,一個決議。目前仍有十一項法案在三個常設委員會細則性審議中。另三個跟進委員會就公共事項等召開多次會議。賀一誠讚揚三個跟進委員會努力開展工作,無論從質與量都在提升,對居民關心議題和公共事務,致力搞清楚、弄明白,務求做好監督政府的工作。

他又指,過去十七個月立法會工作遇到了不少困難及波折,既有寶貴經驗,又有值得記取的教訓,與此同時,也深刻認識到,社會不斷變化發展,利益訴求多元,社情民意的錯綜複雜,立法會的工作絕對不能掉以輕心,立法會的目標不能脫離澳門居民的訴求與願望,必須掌握時代的脈搏,不斷探索與完善,配合社情民意,切實提高工作的質量與效益。而正在細則性討論的十一項法案中,當中有些涉及複雜的問題,立法技術難度高,社會觀點分歧,需認真比較、反覆權衡各方,尋求共識,以利社會和諧發展。

新屆政府與立會溝通暢順

當傳媒問賀一誠,在細則性討論的《家暴法》有倒退,他感到,新屆政府與立法會溝通暢順,提案人(政府)也樂意聽取立法會委員會意目修改提案文本,加強溝通。立法會會盡量邀請不同團體提供意見,聽取社會真實情況,平衡各方利益,達到立法會立法目的。在立法過程中,法案的罰則也要平衡到五大法典,不能過量或過高提高量刑,否則這是不負責任。

由於三月下旬至四月將進行二零一五年的施政方針政策辯論,立法會早前收到的十五份口頭質詢全體會議將於五月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