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50409號
2015年04月09日
星期四
的士司機搶走乘客遺下手袋 警多月調查終擒嫌犯
2015-04-09
【本報訊】一名無良的士司機涉搶走乘客遺下車廂的一個手袋,因事主未能記下車牌,警方接報後,經過三個多月的艱巨調查,合共查核了數十輛的士,終於日前尋獲涉案的士及司機,但有關司機否認指控,最終警方在其住所搜獲一部屬於事主當日被搶去的手機,在證據確鑿下,將涉嫌司機拘捕控以加重盜竊罪名。
被捕的士司機姓黃、四十餘歲。案發於去年十二月十六日凌晨約一時,當時女事主與男友在皇朝區波爾圖街同乘一輛的士回家,女事主先在船廠街下車回家,男友則繼續他的回家路程。當女事主回家後,才發覺手袋留在的士上,即致電告知男友,幸好男友仍在的士上,即叫司機折返船廠街,當車駛回船廠時,男友見女事主在街上等候,即下車會合她,但手袋仍放在車上未取,不足半分鐘,司機未有收取車資,突然關門絕塵而去。
女事主事後報警,報稱手袋內有三萬四千元現金、兩部手機等財物。治安警察局接報後展開調查,由於事主未能記下的士的車牌號碼,警方只能從案發時曾行經有關路段的所有的士中進行排查,經過了三個多月的調查,合共查核了數十輛的士,終於日前尋獲涉案的士及司機,並於本月五日傳召的士司機到警署接受調查。
住所搜獲事主手機罪証確鑿
黃姓的士司機接受調查時,起初否認指控,最終警方在其位於路環的住所搜獲一部屬於女事主當日被搶去的手機,手機內儲存有女事主的生活照片。在證據確鑿下,黃才承認作案,並交回用剩的一萬三千元贓款,又供稱將其中一部手機拿到珠海變賣。經調查後,警方將黃控以加重盜竊罪名,移交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