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辦稱換發電機組沒迫切性

2015-05-08

【本報訊】澳電早於兩年前向政府申請更換路環發電廠機組,惟至今仍未獲審批,能源業發展辦公室回應解釋,相關機組只運作廿年還有五年壽命,換機實沒迫切性和經濟效益。

北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昨閉門討論供電穩定問題,能源業顧問高級技術員李鑄新、澳電電力系統調度中心經理梁普宇和電網策劃、設計及基建部高級工程師周環宙出席。

澳電兩年前提案至今還未批

會後社諮會副召集人何仲傳和委員陳德勝總結說,委員關注到上月路環發電廠爆炸及噴黑煙的問題,關注何時才能更換老舊設備,用天然氣發電機組。澳電代表稱兩年前已提交換機方案惟至今未獲審批。

能源辦代表回應說,不審批是考慮到經濟性和迫切性,因為相關發電機組具廿五年壽命,目前只使用約二十年。何仲傳相信,澳電不會在機組處於良好態度下提出更換,應是有客觀需要,惟官方兩年來不批實在令人費解。

至於停電問題,委員普遍不滿澳電和能源辦的答覆,稱只給出方向,但看不到兩者有何具體措施,確保供電穩定,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他們又促請政府推宣傳教育,教居民如何應對停電衍生如困升降機等突發狀況。

搬慕拉士電廠建公屋未有時間表

也有委員關注政府計劃於慕拉士馬路的發電廠現址建公屋的計劃,能源辦答道,搬遷的技術方案已制定好,但未有執行時間表。

何仲傳和陳德勝還在會議議程前發言談到供電問題。何直言,近年停電事故頻生,令他對相關機構是否有能力保障本澳供電穩定和用電安全失去信心,促政府委獨立第三方調查事故,包括澳電和能源辦有否做好相關責任。

陳建議,未來能源辦要加外監督力度外,還需對本澳供電能力做全面檢討,尤調研舊區和未來填海新區用電需求,定好長遠供電規劃,並完善各項電力設施,盡快批准換天然氣發電機組,提高安全技術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