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50513號
2015年05月13日
星期三
官:無法核實 漁頭三放草案支持者眾惹灌水疑雲
2015-05-13
【本報訊】漁人碼頭規劃條件圖草案三放(A地段可建高度放至九十米、
地積比增至二點六倍,覆蓋率增至五成五)爭議未解決,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指,公示收回意見是支持草案的較多,而他們也沒條件去核實提交意見者的身份,即便無名氐也會接納。
初步統計支持三放草案的多
現時工務局已將對漁人碼頭規劃條件圖草案公眾意見全數上網,劉榕說,總意見數為六百六十一份,當中六百三十六份為有效意見,二十五份無效,局方正進行意見分類,初步看支持草案的較多。同時草案正排期上城規會討論。
是次草案外界反對聲音多,結果諮詢收到的卻是支持多,當中部份支持意見一模一樣,惹起灌水嫌疑。對此劉榕承認,他們沒條件去核實提交意見者的身份真偽,即使沒留下姓名的「無名氐」也會接納。
不過,劉榕強調,他們著重看的是提出支持或反對意見之理據,即使收到的是一堆一式一樣的意見,相信也不是人多就可以決定的,考慮最終方案必以最大公共利益為前提。
為何工務局推翻半年前自身建議,提出新的「三放」草案?劉榕答道,相關考量是按城市發展需要和社會對未來發展方向,現階段局方認為凡土地資源利用都應謹慎善用,「不代表一個規劃十年或者二十年不變,因為社會是發展變化中,我諗係需要社會有一個討論空間」。
有記者追問在這半年時間裡除工務局局長換人外還變化了甚麼?劉榕只回應說,現時經濟發展、人口等都有不同變化,在規劃時必須正視,至於更改與否就要討論。
惟當時城規會沒討論任何涉「三放」內容,當時除佔較多公眾意見不滿六十米高度外,其餘意見則多只要求放高至九十米,工務局為何最終給出「三放」建議令人充滿疑問。
劉榕解釋當中涉技術問題,因放高意味建樓面積增加,故要增加地積比,而漁人碼頭屬分散式建築布局,故未來擴建定會使用現時當中空地,故覆蓋率也要增加,三者實互相連動關係,強調他們是因應實際情況提出有關草案。
劉又話,按現行法規和指引,任何非住宅土地在不計其他因素下其地積比上限為十五倍,覆蓋率百分百,直言現案已遠低於相關指引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