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懋慈善基金維持受託人地位

2015-05-19

【新華社香港5月18日電】香港終審法院18日駁回華懋慈善基金上訴,維持基金是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產的受託人地位。

龔如心在遺囑表明把遺產撥歸華懋慈善基金,但慈善基金和律政司對於基金是遺產的受益人還是受託人意見分歧。華懋慈善基金上訴至終審法院,18日法院頒下判辭駁回上訴。

終審法院裁定,華懋慈善基金是龔如心遺產的受託人,而非受益人。基金是以受託人的形式,持有全部遺產,而不是以無條件饋贈形式,接收遺產的任何部分。

華懋集團主席龔仁心表示,判決不影響基金運作,暫時未就案件與律政司訂下商討的時間表,需要先由律師研究判詞。

龔仁心強調,與法庭的裁決一樣,遺囑上已有列明,需要由監管機構協助監管,又說做慈善的宗旨沒有改變,他相信政府和律政司也認同將遺產用作慈善用途。

華懋慈善基金代表律師何文基則表示,要儘快向高等法院尋求指示,需要與律政司方面開會,擬定計劃,及商量如何成立監管機構。

龔如心生前是“亞洲女首富”,2007年4月龔如心病逝,留下800多億港元遺產,並引發遺產爭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