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登報徵新郎 印大報變違法拒登

2015-05-23

同性性行為在印度屬違法,但印度一名母親為幫助同性戀兒子尋找同性伴侶,不惜打破禁忌在報章刊登徵婚廣告,然而多份大報都拒絕刊登,最後只有一份小報願刊登。

三十六歲的耶爾(Harish lyer)是印度知名的同性戀維權人士,其母周二在孟買報章Mid-Day為他登徵婚廣告﹕「為我做NGO工作的兒子(三十六歲,5呎11吋高)尋找一名廿五至四十歲、地位良好、喜歡動物、奉行素食主義的新郎。」耶爾為母親的做法感到驕傲,他認為其母像全國所有媽媽般,關心年長兒子的婚姻大事。

耶爾稱,《印度時報》、DNA與《印度斯坦時報》三份主要報章都拒絕刊登這則同性戀徵婚廣告,前兩者稱不應違抗最高法院的裁決,《印度斯坦時報》則沒有給予任何拒登理由。最後只有Mid-Day願意刊登,執行總編輯卡爾巴(Sachin Kalbag)表示,該報一向支持平權,反對任何對性取向的歧視。

印度最高法院二零一三年恢復禁止同性性行為,視之為犯罪,違者最高可判囚十年,被視為同性戀平權開倒車。最高法院當時稱,一八六零年通過的一條英國殖民地年代法律在憲法上仍然有效,該法例禁止「違反自然常態的性罪行」,意即推翻二零零九年新德里高等法院裁定同性戀性行為合法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