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50619號
2015年06月19日
星期五
崔世安:放生十六閒置地有法律依據 羅立文下周立會解畫
2015-06-19
【特訊】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重申,特區政府對48宗閒置土地個案的處理工作一直積極進行,對土地的運用將以公共利益為依歸。就其中16幅不被納入宣告失效範圍的土地,崔世安表示,特區政府有責任將其法律依據及個案分析原因解釋清楚,以釋除公眾疑慮。
珍惜土地資源以公共利益為依歸
行政長官崔世安在北京接受傳媒訪問時(見圖)表示,特區政府自2009年起,一直加緊處理沒按時被發展的租賃批地個案,時任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在工務部門開展了一系列程序,並成立了專家小組對相關土地作出檢視及研究,根據法律法規及相關程序作出處理,先後宣告18宗土地批給個案無效。他指出,澳門土地資源珍貴,特區政府十分珍惜,將全力爭取在收回宣告失效的土地後,首先從公共利益的角度去發展,以澳門廣大居民的利益及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為依歸。
至於16宗不被納入宣告失效範圍的土地個案,崔世安指出,每宗個案的歸責決定均經過一系列的程序及法律專家小組審視後而作出,皆有其原因及依據。他強調,特區政府一直積極處理閒置土地問題,不論是前司長,抑或是現任的司長羅立文,均是一個特區政府,故此,政府有責任向公眾解釋相關個案的決定的法律依據及分析原因。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將於下星期到立法會,屆時再會向公眾介紹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