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50620號
2015年06月20日
星期六
須儘快辦理生存證明 殘津與居外敬老金受益人
2015-06-20
【特訊】社會工作局將協助特區政府以銀行自動轉帳方式,向已獲發2014年度殘疾津貼的受益人,以及於2015年4月30日或之前申請並已獲確認資格的敬老金受益人,分批發放2015年度現金分享款項。
其中,殘疾津貼受益人、以及在澳門地區以外居住的敬老金受益人,均須辦理生存證明,倘於6月25日或之前已辦理有關手續,則可於7月初獲發現金分享款項;倘於6月25日之後辦理有關手續,則於辦理手續後的翌月內獲發款項。
此外,倘非屬2014年度殘疾津貼受益人,或於2015年4月30日之後才獲確認資格的敬老金受益人,則沿用現金分享支票形式收取款項。如欲查詢生存證明資料,可瀏覽社會工作局網頁www.ias.gov.mo,或致電社會工作局查詢專線28367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