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聞集納

2015-07-04

詐稱協助內地人士來澳工作騙錢女子獲刑

△2012年7月,被告A在位於關閘馬路的某文具店工作期間認識了被害人B。同年9月下旬,A主動致電B,聲稱自己與C公司的負責人D相識,透過D可以協助B在內地的姨甥女來澳門工作,但需要繳交15000.00港元作為辦證費用。被害人B相信了被告A所言,先後分三次向A支付了共計5000.00港元的款項作為“保留名額之用”,而A也在收到款項後將一張蓋有C公司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交給了被害人B。同年11月11日,A告知B有關手續快將完成,且已替其繳交了餘下的費用,要求B通知其姨甥女將現金10000.00港元匯至A在中國農業銀行所開立的帳戶。由於B懷疑遭到詐騙,故要求A退款,但A一直藉口推搪,之後更不再與B聯絡。實際上,A根本沒有能力或方法為內地人士申請來澳門工作,也不認識所謂的C公司的負責人D,而C公司更是一間從來沒有在澳門登記的公司。

初級法院第三刑事法庭在被告A缺席審判的情況對案件進行了開庭審理,並於2014年4月30日作出判決,認為A在明知自己根本沒有能力或方法為內地人士申請來澳門工作的情況下,使被害人B誤以為A可以協助其姨甥女辦理來澳門工作所需的證件,造成其5000.00港元的財產損失,其行為已符合了詐騙罪的主客觀構成要件,因而裁定其以直接正犯及既遂的方式觸犯一項《刑法典》第211條第1款所規定及處罰的詐騙罪,判處7個月徒刑,緩期1年6個月執行。另外還判處A向被害人B支付5158.00澳門元的損害賠償,附加相關的延遲利息。

在接到上述判決的通知後,被告A的指定辯護人為A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稱本案並不滿足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對其進行審判的前提條件。

中級法院裁判書制作法官在對卷宗作出初端檢閱以後作出了裁判,指出法院辦事處曾按照被告在案件偵查階段所提交的“身份資料及居所書錄”上所載的地址試圖通知被告審判的時間,但不成功,之後又通過治安警察局試圖瞭解被告的下落,仍然也無從得知,因此才按照《刑事訴訟法典》第316條第1款的規定以告示的方式對被告作出通知,但被告仍不出席審判。由於被告沒有履行《刑事訴訟法典》第181條第2款所要求的義務,而法院辦事處也已經嘗試了對被告本人作出通知的所有方法,再加上被告的指定辯護人在庭上也沒有對被告的缺席有任何表示,因此法院完全可以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對案件作出審理。

基於以上的理由,中級法院裁判書制作法官認為上訴理由明顯不成立,駁回了上訴。

“交通有禮”默劇暑假上演宣揚交通安全訊息

△關注到近年不少交通意外涉及行人亂過馬路,駕駛者斑馬線前不禮讓及駕駛安全意識薄弱所致,為持續提高市民,駕駛者及旅客的交通安全意識,交通事務局今年再度推出「交通有禮」劇場。在7、8月每逢周日,穿著鮮艷、醒目服飾的演員將現身於本澳不同區份的斑馬線或交通燈等過路設施,透過誇張表情和幽默的肢體語言,引導行人遵守交通規則,正確使用過路設施安全橫過馬路,以及宣揚正確的過路禮讓態度,共同營造一個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

「交通有禮」劇場共九場,首場於本月5日(周日)下午3時半至5時,假

新馬路與南灣大馬路交界的交通燈上演,兩名穿著鮮艷、醒目服飾的默劇演員會於交通燈位置,演繹多個有關交通安全的劇目,透過演出及與市民互動的過程中,宣揚如何正確使用過路設施安全橫過馬路及駕駛禮讓的訊息,歡迎公眾參與。

餘下八場分別於7月12日在嘉路米耶圓形地(三盞燈)的斑馬線;7月19日在關閘廣場的斑馬線;7月26日在葡京路與亞馬喇前地交界的交通燈;8月2日在氹仔地堡街及黑橋街交界的斑馬線;8月9日於高士德大馬路與連勝馬路交界的交通燈;8月16日於祐漢街市附近的交通燈;8月23日於區華利前地的交通燈;8月30日於高士德大馬路與罅些喇提督大馬路交界的交通燈上演。每次上演兩場,每隔30分鐘一場,每場約半小時。演出期間,演員會將紀念品贈予遵守交通規則的市民和旅客,以作獎勵。

交通事務局期望除主動走進學校、社團、機構進行交通安全講座或工作坊外,可以通過更多不同形式的活動,喚起市民和旅客對交通安全的重視,自覺養成正確的出行習慣。

聯合行動打擊未經檢疫鮮活食品流入

△澳門海關行動管理廳人員,於上月聯同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人員進行聯合巡查行動,針對水客從內地攜帶未經檢疫肉類及蔬菜類物品進入本澳,然後供應給本地的蔬菜店及食肆;是次行動共巡查了1個在大廈平台售賣蔬菜類的無牌地攤,3間食肆,1間魚欄,行動中共檢獲未經檢疫根莖類物品約208公斤,葉菜類物品約54公斤,水果類物品約36公斤,醃製/加工食品約8公斤,粽約8公斤,豬肉類物品約38公斤。

於6月17日,海關行動管理廳關員在關閘馬路騎士馬路及台山一帶附近監視,於台山新城市第13座百福閣花園平台發現一名女子擺地攤售賣蔬菜類物品,於是本科人員進行扣查,並通知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人員到場處理有關的緝獲物。

另外,於6月18日至25日,海關行動管理廳關員在關閘馬路騎士馬路一帶發現不斷有水客將從內地帶返回本澳之物品,放置於關閘馬路彩虹苑商場附近或關閘華大新邨第二街附近地下,集齊一定數量後則由送貨人透過各種交通工具(當中包括電單車、巴士或手推車等)運送到各食肆,其中有食肆更遠至下環街,當中成功對3間食肆及1間魚欄進行截查行動及通知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人員到場處理及提出起訴。

本澳六時裝品牌於香港專場匯演

△為對外展示澳門創意產業發展,以及支持時裝業拓展商機,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將於下週二(7月7日)率領六個本地原創時裝品牌於香港時裝節舉行《澳門時尚匯演》專場,向國際展示澳門原創的流行服裝。

《澳門時尚匯演》假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的香港時裝節舉行,參與的品牌計有“AURALO ARTE”、“Azalea Ho”、“Dare to Dream”、“Macon”、“MaConsef”及“Worker Playground”。各品牌將共展出約78套澳門原創服飾,包括創意流行服裝、潮流男裝及華麗晚裝等,藉以推廣澳門獨特的創意時尚服飾文化。

由香港貿易發展局主辦《香港時裝節2015春夏系列》活動是目前全球第二大及亞洲最頂尖的時裝展,去年吸引來自20個國家及地區近一千三百家參展商,及來自76個國家及地區約一萬八千名買家出席。中心希望藉此平台,增加澳門品牌在國際市場的曝光率,協助他們與國際市場接軌,拓展合作商機,從而邁向國際。

澳門時尚匯演專場及靜態展示均對外開放,歡迎本澳市民及對時裝有興趣人士前往欣賞觀看。有意者可致電8898 0701與中心轄下的成衣技術匯點職員聯絡,索取入場門票。

科技基金邀港師生談摘星之路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將於七月五日(周日)下午三時至五時假澳門漁人碼頭會議展覽中心地下5號宴會廳舉行“摘星之路”分享會,將邀請香港新一代文化協會科學創意中心總監黄金耀博士以及在英特爾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Intel ISEF)中取得優秀成績的學生以及輔導老師來澳,分享他們帶領和走上科學探究摘星之路的經驗。

當中包括在第59届Intel ISEF (2008) 獲得二等獎並以個人名字為小行星命名的劉德誠同學,第66届Intel ISEF (2015) 獲得二等獎的李鍵邦和黄深銘同學,以及輔導這些同學走上科學探索成功之路的陶婉雯及黄耀坤老師。Intel ISEF是一項緊貼世界科學前沿、培養創新型人才的活動。是次分享會可為澳門師生構建一個跨越港澳的自主創新的交流網絡,供兩地師生分享科學創新經驗和樂趣。

分享會以粵語進行,歡迎老師、同學、家長及有興趣人士參加。

新一期《澳門高等教育雜誌》中文版出版

△新一期《澳門高等教育雜誌》中文版經已出版,市民即日起可到指定的政府部門、公共圖書館、大專院校等地點免費索取,或登入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網站瀏覽和下載。

《澳門高等教育雜誌》中文版內容豐富和多元化,除探討與高等教育相關的議題外,還包括介紹本澳院校特色機構和學系、學生分享學習經驗、升學資訊、以至個人創作的展示等。

今期雜誌的專題由澳門理工學院和澳門科技大學兩位教授探討美國文理學院的發展模式及對澳門的啓示,隨著本澳高等教育制度的完善,未來本澳院校的發展相信會有一番新的景象。除此之外,雜誌還為讀者介紹本澳高等院校所開辦有關休閒及娛樂管理方面的學位課程及其教學特色,期望讓讀者更全面地了解澳門高等院校如何配合澳門特區政府為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所確立的「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發展定位,培養相關專業人才。

市民即日起可前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大學生中心、政府資訊中心、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公共圖書館、本澳各大專院校、澳門文化廣場、星光書店等地點免費索取。此外,市民亦可透過登入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網頁(http://www.gaes.gov.mo)瀏覽和下載新一期的內容,或者重溫過往《澳門高等教育雜誌》中文版和國際版的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