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虐打四歲女兒

2015-07-09

【本報訊】本澳再揭發家暴事件,一名育有三名年幼子女的少婦,疑不堪照顧子女及經濟困境等沉重壓力,經常虐打其四歲女兒發洩不滿情緒,終被幼稚園老師揭發,報警將之拘捕。涉案少婦經調查後被控虐待未成年人罪名,移交檢察院偵辦。社工局亦正跟進有關個案。

涉嫌虐兒少婦姓梁、廿三歲、本澳人、無業,育有三名分別只有四歲、兩歲及一名不足兩月大的子女。據悉,梁的丈夫是內地人,長期居住廣西。

四肢有瘀痕幼稚園老師揭發報警

案情指,梁四歲之女兒就讀本澳一幼稚園,本月三日,幼稚園老師發現該女童四肢有連串的條狀瘀痕,疑遭家暴,於是報警處理。老師又指,本年三月初已發現該女童手腳有瘀痕,因比較輕微而未有懷疑,今次瘀痕則比較嚴重,故決定報警。

警派員門外監視未見哭聲離去

治安警察局接報展開調查,派員到女童住所門外監視,經過一段時間的監視,未聞屋內傳出哭鬧聲,未發現虐兒跡象,警員暫時離去。

至本月六日,幼稚園老師再發現該女童手腳有新的且較嚴重的瘀傷,覺得事態嚴重,園方遂決定直接帶該生到醫院驗傷,同時再次報案,又聯絡女童的阿姨,再由阿姨通知女童母親到警署調查。

疑犯經濟困難又要照顧三子女

梁在警署內承認打女兒,供稱由去年九月開始多次以藤條鞭打女兒,主要鞭打四肢。梁又辯稱,因沒工作,經濟困境,又要照顧子女,母親間中給予一千元救濟,情緒受到很大困擾,才打女兒。

經調查後,警方將梁落案控以虐待未成年人罪名,案件移交檢察院偵辦。社工局現正跟進有關個案,現時不足兩月大之嬰兒仍然由梁照顧,兩歲之幼兒暫由外婆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