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與父吃飯被判囚 法官促3兄妹要反省

2015-07-16

美國密歇根州三名兒童因拒絕遵照法官命令與父親一起吃午飯,結果被指蔑視法庭,遭關進少年監獄,反省為何未能與父親建立『健康關係』。

涉案的三兄妹分別為十五歲、十歲及九歲,他們的父親特西姆霍尼與母親埃卜斯希茨已離異,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曾就撫養權問題打官司。特西姆霍尼的友人透露,埃氏多次漠視法院裁決,拒絕讓孩子和父親接觸,甚至刻意令父子關係變得疏離。

上月廿六日,負責審案的奧克蘭郡家庭法院女法官戈爾奇察(Lisa Goryca)下令三名兒童與父親到法院餐廳好好吃飯,以便建立健康的親子關係。未料十五歲長子表示,曾目睹父親對母親施暴,拒絕法官的要求。他說:「我不會為不跟父親說話而道歉,因為他性格暴戾。」兩名弟妹也決定與兄長同進退。

戈爾奇察聞言大感不滿,她讚揚特氏是愛孩子的好人,批評長子態度反叛輕蔑,直斥三兄妺「已被洗腦」,最終判處他們到少年拘留中心,需分開囚禁,反省為何未能與父親建立「健康關係」。而母親不准探視。至上週五,法官聽取監護報告後,改為安排三兄妹參加一個夏令營,但暫未就此後安排作裁決。

有法律專家指出,法院一般只會對唆擺子女的父母作出藐視法庭的指控,指控兒童較不尋常;有民間組織質疑,法官未有考慮案中兒童抗拒父親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