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文禮:定上訴

2015-07-25

【本報訊】在桃花崗上訴案中,被中級法院判處四年徒刑的丁文禮 (見圖) 稱:「一定會上訴,我有上訴權。」他又表示,自己不懂法律,不對判決定作出任何評論。另外,向丁文禮購買桃花崗土地的羅盛宗表示,正諮詢律師意見,暫時未有消息發表。

二OO四年,丁文禮獲法院裁定「和平佔有」桃花崗土地。前日,中級法院就桃花崗的上訴作出裁決,判處丁文禮巨額詐騙罪名成立,入獄四年。中級法院認為,在當年的「和平佔有」訴訟中,丁文禮詐騙的對象是法官,而且,在初級法院審訊時又不認罪,顯示他毫無悔意。

昨日,記者前往美美建築置業有限公司,剛好遇上丁文禮。他說:「我對澳門的法律有信心。我都可以上訴,他們可以上訴,我都可以上訴。」對中級法院的判決有何看法?他說:「我不懂法律,不對判決不作任何評論。」

信法律公道

「被控告,跟著被判有罪,要徒刑。你開不開心?」丁文禮又稱:「擔心都冇用。總之,法律是最公道的。」記者追問:如果要坐監…..?丁說:「大吉利是!法律是最公道的。」記者與丁文禮對話不足一分鐘,他便聲稱,患上佷嚴重糖尿病,並說:「問到這裡為止,我頭暈暈。」

羅盛宗:正諮詢律師意見

另外,澳門電台報道,向丁文禮購買桃花崗土地的商人羅盛宗回覆查詢,他稱,正諮詢律師意見,暫時未有消息發表。二O一三年,以羅盛宗為主要登記人的金美泰置業有限公司入禀初級法院,向桃花崗小販索償一百萬澳門元,賠償其「未有發展的時間損失」。

就法院將桃花崗地段判收歸國有,羅立文回應,昨日才聽到有關消息,暫未看法院判決文件,也不會評論有關內容。而且,據他所了解,有關案件還有機會上訴,故現時政府沒有甚麼確定的東西可以發表,「慢慢先」、「等埋上訴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