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司鐵諭:重大工程不會主動交立會辯論

2015-08-11

【本報訊】昨午,直選議員吳國昌提出,特區成立以來,政府重大公共工程預算超支,愈演愈烈,觸目驚心。他問,政府新領導層會否主動把每一項重大公共工程提交立法會公開辯論。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 (見圖) 稱:「根據行政長官、羅立文司長,以及本人的政務會議,特區政府是不會將每一項重大公共工程項目主動提交立法會辯論。」

梁維特表示,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和精神,澳門特區政治體制是行政主導,行政與立法相互制約、相互合作,並以相互合作為主要方向和基礎。政府認為,無論是議員抑或市民,對於公共工程項目的設立、工程開支及超支、工期延誤及重大變更等等表示關注、予以監督、提出批評或建議,都是基於愛澳建澳的共同願望和主人翁精神,都體現了對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政府又認為,現行的運作程序和工作機制,不僅符合《基本法》,亦是對這些規定的具體化的制度安排;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的,並且有助於增進行政與立法的良好合作,有助於加強立法會及社會各界對公共工程各相關事項的監督,有助於提升政府的管治能力和水平。政府將一如既往地按照現場程序和機制做好這方面的工作。

間選議員李靜儀回應:「針對今日同事講的質詢,我相信不需要跌入《基本法》關於立法會審議財政預算的規定。我覺得,那質詢不是討論這些。關鍵就是重大公共工程的超支、延誤,很多監管問題。其實,真的需要完備。我很簡單問司長:你是否真的覺得現時的機制完全沒有問題?你是否真的覺得現時公共工程的監管已經很完備呢?」

由行政長官崔世安委任的議員徐偉坤表示,按照香港的《基本法》,行政機關定把每筆撥款交立法機關審議,需要獲得通過。所以,形成近年的「拉布」事件。他認為,若所有重大公共工程預算都要交到立法會,本澳就不是行政主導,而是立法主導。另一官委議員唐曉睛稱:「是否把重大工程拿到議會,日日督下,講下,又指手劃腳不准展開,就不會超支、超時?我懷疑未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