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及城市規劃專業資格制度法律生效 即日起接受符過渡規定人士申請

2015-08-20

【特訊】第1/2015號法律《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資格制度》(以下簡稱“資格制度”)已於7月1日生效,十三個專業範疇學位的人士,可透過認可和登記獲取專業資格,並在經註冊後取得執業資格。特區政府期望透過資格制度的建立,配合社會發展、有效規範相關行業,提高建築及城市規劃專業的地位,並最終達至與國際接軌、將澳門提升為專業型城市的目標。土地工務運輸局即日起接受符合過渡規定人士申請專業資格認可和登記,以便這些現職專業人士完成註冊或註冊續期,繼續從事職務。

構建完整專業資格制度 過渡規定保障現職人員

十三個專業範疇包括建築學、景觀建築學、城市規劃學、土木工程學、消防工程學、環境工程學、電機工程學、機電工程學、機械工程學、化學工程學、工業工程學、燃料工程學及交通工程學。根據法律設立的“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將執行專業資格的認可及登記程序,並由土地工務運輸局負責註冊工作。只有經註冊的專業人士,才可執行計劃編製、工程指導和工程監察等職務,在專業登記及執業註冊的同時,資格制度同時明確了專業職務的責任、監察、處罰等定義與規範,以及新增實習、考試制度及持續進修等專業持續發展機制,構成一套相對完整的專業資格認可及執業註冊制度。特區政府於2013年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法案,於2014年底獲細則性表決通過,資格制度自今年7月1日起生效。

資格制度設有過渡制度,按《都市建築總章程》規定已註冊人士可繼續工作,從未註冊但在澳門特區已從事相關職務人士也可得到過渡。

依法設立專責委員會 首階段接受符過渡規定人士申請

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下稱 “委員會”)為合議機關,由公共行政當局的代表及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私營部門的專業人士構成。委員會將根據法律規定作資格認可和登記、統籌實習及持續進修事宜,並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委員會由十三名成員組成,其中七名為公共行政當局的代表,其餘六名為私營部門的專業人士。

土地工務運輸局首階段接受符合過渡規定的專業人士申請資格認可和登記。申請手續流程、表格及聲明書已上載到委員會網站(www.caeu.gov.mo)。需要提醒的是,符合過渡規定人士也需透過完成有關程序和手續,才能於今年底申請註冊或註冊續期;有關特別培訓詳情將另行公布。資格制度及專業委員會的專門網頁並設有“最新消息”及“常見問題集”等欄目資訊,更詳細向業界和公眾說明資格制度運作情況。如希望進一步了解詳情,可透過土地工務運輸局網站(http://dssopt.gov.mo)、工務局服務中心(電話:8590 3800)、電郵(info@caeu.gov.mo)或傳真(2834 0019)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