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豐小業主上庭 否認佔街

2015-09-16

【本報訊】善豐花園小業主佔街案,昨在初級法院開審,五男二女被告被控觸犯加重違令罪,全部否認控罪。案件將於本月廿九日宣判。

審訊中,獨任庭法官陳曉疇詢問多名被告為何坐於馬路,有被告辯稱只因現場人多被逼出馬路;亦有被告自稱當時道路已封閉,感到疲倦亦會坐下。庭上出示的照片顯示多名被告當時是手挽手坐在前排,法官質疑眾人是用大眾力量對抗警方,有被告否認,稱只是想等待官員到場解釋善豐驗樓報告,坐在前排是由於後方有長者;亦有被告稱沒留意有否人發號施令,手挽手是自然反應。案中七名被告包括一對夫婦,其中女被告稱自己是走出馬路尋找丈夫,被警方一併拘捕。

控方結案陳詞稱,示威者當晚能拿出帳篷和標語,認為是有預謀霸佔街道,又形容七名被告「行為惡劣」。又稱,理解被告情緒,但爭取權益都要守法。辯方不同意被告是有預謀佔街,因無從證實帳篷是有人事前準備,又指被告是行使保護家園的正當權利,可排除不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