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遺落巨款 的士司機不法據己有

2015-09-22

【本報訊】一名的士司機拾獲乘客遺下車廂的十七萬元現款和證件等物,之後將現款據為己有,證件則丟掉。警方接獲失主的報案後,成功尋獲涉嫌的士司機,起回失款,調查後落案控告的士司機「不法據為己有」罪名,移交檢察院偵辦。

被捕的士司機姓袁、六十餘歲;案中男事主為內地人。事發於上周四上午,事主於氹仔一酒店乘的士到關閘,抵達目的地下車後,事主即時發覺遺下手袋於車廂,欲轉身取回時,的士司機即加速絕塵而去,事主呼叫無果,記下的士車牌,事後向治安警報案追究,報稱手袋內有十七萬港元現金,以及證件等物。

治安警察局接報展開調查,根據登記資料,警方成功以電話聯絡上涉嫌之袁姓的士司機,並傳召他到警署受查。袁接受調查時主動將十七萬元贓款交回,供稱因一時貪心,將乘客遺下的款項據為己有,手袋和證件則丟掉。袁經調查後被控「不法據為己有」罪名,移交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