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男生惹官非 與十四歲女生偷嘗禁果

2015-10-06

【本報訊】一名十四歲未成年女學生,於去年透過手提電話通訊軟件認識一名十八歲男學生,兩人發展成情侶並隱瞞父母交往,上月尾兩人消遣後到男方住所度宿及發生性行為。女事主母親追問女兒未有歸家原因,揭發女兒偷嘗禁果,向司警報案拘捕涉案青年。

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青年姓甄,十八歲,報稱學生,女事主十四歲,學生。

夜歸恐母責‧男友家借宿

女事主於去年透過手提電話的社交通訊軟件結識了姓甄青年。隨後兩人交往至最近發現展情侶,女事主恐父母反對一直隱瞞拍拖。至上月二十八日凌晨,女事主與朋友消遣後擔心夜歸被母親責罵。於是到雅廉訪甄姓男友的住所度宿。

母親查閱女兒手機揭發

兩人睡至清晨醒來,甄隔著衣撫摸女事主身體。隨後,在女方願意下,兩人未有使用避孕套下發生性行為。完事後女事主返回自己屋企。其母親發覺女兒凌晨沒有回家,心感可疑。伺機查看女兒手提電話的通訊紀錄及相片。始知女兒拍拖。追問女兒得知她偷嘗禁果,於是向司警局報案。

司警員據報調查後,於上月三十日在盧九公園附近將甄姓青年拘捕,以姦淫未成年人罪名將之移送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