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委員會運作暢順

2015-10-12

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下稱 “委員會”)根據第1/2015號法律《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資格制度》設立,委員會為公共行政當局的合議機關,旨在對資格制度適用的十三個專業範疇學位的人士進行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資格認可和登記。

委員會由公共行政當局的代表以及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私營部門的十三名專業人士構成。其中七名為公共行政當局的代表,六名為私營部門的專業人士。主席及副主席分別從公共行政當局代表及屬私營部門專業人士的成員中以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委任。屬私營部門的成員應具有都市建築或城市規劃範疇的適當經驗,且為該等範疇公認傑出及具備適當資格的專業人士。委員會成員的任期為兩年,可續期。委員會設立登記委員會及實習及持續進修委員會兩個專責委員會。

委員會已舉行了二零一五年第一次全體會議,會上介紹了資格制度規定,討論及通過委員會內部規章、商討會期及會議議程等事宜,並將陸續開展資格認可和登記各項工作。

(由土地工務運輸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