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太陽花女王」涉跨國賣淫交保限出境

2015-10-29

【香港中通社10月28日電】台北消息:在台灣有「太陽花女王」稱號的劉喬安,繼被爆出賣淫并受調查後,28日凌晨被台北檢方以涉犯「人口販運防制法」諭令交保5萬元(新台幣,下同),并限制離開台灣。

28日凌晨,劉喬安出現在台北地檢署;其後步出偵查庭時,頭戴鴨舌帽、臉上戴著口罩的劉喬安,面對媒體不發一語,匆忙搭乘友人的摩托車離去。

據了解,經美國在台協會(AIT)舉報,多名年輕女子以留學、旅遊等名義,辦理赴美簽證,但出入境時間異常疑赴美賣淫。

台北警方調查後懷疑,戴君儀、鍾宜姿、劉喬安等人涉嫌加入跨國賣淫集團,以安排年輕女子赴美賣淫,並為她們代辦赴美簽證,從中抽佣牟利。案件疑似有台灣演藝圈人士涉入,當中有部分賣淫女子甚至疑似遭半脅迫的方式,被安排與富商陪睡。

目前劉喬安已被檢方以涉犯「人口販運防制法」諭令5萬元交保且限制出境,另外兩名鍾姓、戴姓女子,分別以20萬、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均因疑似涉及脅迫外籍女賣淫,被依「人口販運防制法」偵辦。

根據台灣法律,「人口販運防制法」指意圖使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他人器官,而以強暴、脅迫、恐嚇、拘禁、監控、藥劑、催眠術、詐術等方法,從事使人從事性交易或摘取器官,罪成有機會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據了解,AIT是此次事件的舉報方,其發言人周書龍當日回應,台美在共同打擊犯罪上面持續合作,至於在實際執法層面上,不公開評論個案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