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51116號

2015年11月16日

星期一

都是李小龍惹的禍

2015-11-16

龍的傳奇

從衣服、街道、兩傘,到一杯水,政治危機可說是無處不在。這種泛政治文化在內地、台灣並不新鮮,只是來到港澳便變得有點小題大作。爭議離不開「民族認同」這圓心,名不正、言不順,小朋友往往相信立場決定一切。

以史為鑑,以人作記。當知人論世變成了以人論世,深究一項議題無妨以人作始點。而論及民族認同,沒有比:「記住!我地中國人..唔係東亞病夫!」這句對白更能為華人帶來思調上的震撼。以李小龍一人論此議題,足矣。

2013年秋,香港文化博物館舉辦了名為"武˙藝˙人生"的定期展覽,由李小龍基金會與一眾收藏家共同借出了大量珍藏,雜誌、手稿及書信,再一次喚起大眾的集體回憶。作為70年代的icon,有人稱頌他為武術家、有人視他為藝人,也有評論歸他為哲學家,以傳奇、奇才二字足以概括這一切。短短32年的人生,華人界恐怕只有孔子的知名度能與其分庭抗禮,影響力遍及全球。對三代(70、80、90)港澳人影響之深,從當時坊間的戲言足見:「青少年基本上不用打招呼,見面最喜歡便是大叫『曱甴』。」莫論你是否一名"龍迷",相信對他超然的影響力與地位也不會抱太多的質疑。

從人生到戲裡,他謙虛、高傲、夫為不爭的性格繼承了華人知識份子獨特的氣質;自信、直接、幽默與風趣,則帶點大美國探險精神。融合中西文化,展現和而不同。李小龍一生就像其所拍的電影,用雙節棍打碎了西方有色眼鏡、寸勁震開了大日本主義、藐視文化覇權,痛打見利忘義的國奴。向世人呈現出煥然一新的中國人形象,並獲空前成功。展館標語處處,反映了當時人的想法:「我以身為中國人而感驕傲!」、「我在海外讀書時常被人欺負,李小龍帶給我逆境求存的動力!」、「電影上演後,我們中國學生不再被欺負了!同學會以為我們是李小龍的親戚,希望我們幫忙索取簽名。」

激起港澳人高亢愛國情緒,理應能成就民族大團結。李小龍下的伏筆,在當代應作如是觀。

破壞中國團結和諧的最大敵人

罪名一:孕育仇富情緒

在美國出世,香港長大,原名李振藩,父親是粵劇名丑李海泉。作為富二代,入讀國際學校,長大海外留學,回流亞洲,繼而成名,內地稱之為接班。然而,這位小龍卻在餐館裡半工讀,坐的不是名跑、超跑,看的是Descartes、David Hume而不是The Economist,交友沒有重申我爸俺娘。這一切都不配官二代、紅二代的品位。要不是自甘墮落,便是嘩眾取寵,實情卻是骨子的仇恨,以不正確的生活方式抺黑領導接班人的形象。港人的仇富情緒從何而來?可見一斑。

罪名二:散播崇洋種子

拍攝的四部半電影,其中四部有女主角,全都是華人。而現實上卻娶番婆—Linda,崇洋!要是心繫祖國,就不會娶洋人、幹洋妞。東方女性是温溫柔精緻、小鳥依人,豈是那些粗枝大葉、開放狂野的所謂西方文明可相比?這種借由洋貨而自抬身價的行為,十分可恥!兒子更改名為國豪,國又是哪一國?港人戀殖,不無道理。

罪名三:煽動本土意識

作為大明星,牛了、紅了、火了也不會飲水思源,不想一想題材是從哪裡來?都是咱們素材!回港拍劇,用的盡是些低質素的語言(內地稱作粤粵語),賣埠也不用普通話,這是哪門子的道理?語言統一是民族戰線一統的大前提,透過電影用語來矮化普通話的全球價值,進而擁護本土意識,其心可誅。

罪名四:去中國化

李小龍其中一項最偉大的成就,便是創立截拳道,中心思想歸納為”以無限為有限,以無法為有法”兩句。強調消除門派之別,進入虛懷若谷之境地,上善若水。為了實踐此理想,更託友人陳鴻新製作一小型墓碑置於桌前,以作自我警惕,門派之路只是一條死胡同。惟我大中華素有尊師重道之優良傳統,師承葉問卻自立門戶,已是大為不敬。意圖以一派獨大更是與我黨精神背道而馳,深具法西斯的精神。

罪名五:雙重效忠

成名於香港卻安葬於美國,記念街道用Bruce Lee Street,而不是li3xiao3long2 Street,這叫根不正,苗又怎會紅?在政治立場而言,更是誠信不足。正如鄰岸的指導所言:「誠信,是人格的基石」。被荼毒的青少年是無知,而他則是無恥。

李小龍需要去神化

歸根究柢,被稱為MMA之父,UFC的啓蒙者。李小龍的影響力是如斯般大,在外國人眼中他是一種文化(Culture)也是一種象徵(Symbol);在港澳人眼裡,他是傳奇(Legend)。香港這孩子在日夜胡鬧,外國對祖國一切的偏見誤讀,皆可追溯至李小龍一手造成,罪行是昭然若揭:

「以誇大失實的方式,建構出不正確之中國人形象,藉此煽動群眾情緒,並勾結外國勢力,意國顛覆國家政權。」

要民族大團結?首要工作是搗其銅像毀其舊居,區區一位美籍華人,又憑什麽置於愛國的道德高位?對不?同胞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