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芝誇大盈利遭罰款四億六

2015-12-11

日本證券交易監督委員會(證監委)建議,對誇大盈利的東芝罰款73.7億日圓(約4.6億港元),罰款金額將會是日本會計造假案中最高。

證監委指出,東芝管理層在二零零八年金融海嘯時,急於恢復大幅滑落的業績,要求屬下達成預算。不當的會計處理由公司內部各部門各自進行,但前社長有意識到部分粉飾帳面的情況。證監委認為,東芝的有價證券報告,相當於違反金融商品交易法的不實記載。

東芝在九月修正財報,七年間盈利誇大2248億日圓(約141億港元)。證監委指出,因為東芝是日本最大的企業之一,日本正加強企業管治,案件涉及公眾利益,此案必須審慎處理,徹查追究。外界關注部分管理層是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日本五十名個人股東昨集體向東京地方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東芝及前社長田中久雄等五名前高層賠償約3億日圓(約1883萬港元),認為東芝的會計違規問題曝光後股價下跌,使他們蒙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