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局主管與關務督察 涉貪濫權受查

2015-12-15

【本報訊】繼海事及水務局前副局長黃錦輝及前海事活動廳長唐煥陽涉貪,今年三月被廉署調查,兩人被停職並禁止離境。廉署昨日再披露該局另一名主管涉嫌受賄及濫用職權,廉署已完成偵查,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據【愛瞞日報】報道今次涉案的官員為前港口管理廳廳長、現任政府船塢廠廠長葉華雄。

廉署昨日發出新聞稿稱,日前揭發一名海事及水務局主管涉嫌觸犯《刑法典》所規定的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及濫用職權罪,案件已完成偵查及移送檢察院處理。

主管向船公司索不法利益

廉署在今年年初調查海事及水務局一名領導及一名主管涉及受賄的案件時發現,該局的另一名主管於2012年至2015年間多次利用其職權向涉案船務公司負責人索取及收受船票、酒店住宿及餐飲等不法利益,還要求船務公司安排職位給其親友;同時,又要求預留外港碼頭的商舖供其親友營運。調查亦發現,該名主管曾多次利用職權協助涉案船務公司隱瞞海事及水務局,令該公司即使不遵守海事及水務局的指引及規定處理事務,仍可免被處分。

督察收水放行超帶現金入境旅客

此外,廉政公署日前又揭發一名海關關務督察涉嫌受賄,以協助放行一名因攜帶超額現金而被海關截查的入境旅客,相關人士涉嫌觸犯《刑法典》所規定的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及行賄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經檢察院建議,刑事起訴法庭依法對案中嫌犯採取中止執行公共職務及定期報到等強制措施。

案情指,一名活躍賭場的人士,因其賭客從蓮花口岸入境澳門時攜帶超額現金而被海關扣查,於是透過另一名活躍賭場的人士及一名黃姓監獄警長,聯繫任職海關關務督察的陸姓嫌犯,要求協助放行被扣查的旅客,並承諾在放人後給予“茶錢”作為報酬。隨後,該陸姓嫌犯運用職權使被海關扣查的旅客得以放行。調查期間,有人承認曾透過他人向公職人員提供不法利益,使一名因攜帶超額現金而被海關扣查的入境旅客得以放行。案中黃姓監獄警長在廉署於3月份偵破的一宗受賄案件中已被採取中止執行公共職務等強制措施,其與兩名活躍賭場人士在本案中亦均已被宣告為嫌犯。

保安司高度關注有紀律部隊人員涉嫌受賄事件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消息:

廉政公署早前揭發一宗海關人員涉嫌受賄的案件,就案中一名關務督察涉嫌觸犯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及一名監獄警長涉嫌協助他人向公職人員提供不法利益,被移送檢察院處理一事,保安司司長表示高度關注,並強調,絕不容忍及絕不姑息任何違法違紀行為。

上述案件已進入刑事訴訟階段,案中任職海關的嫌犯被依法中止執行公共職務;而同案的監獄警長因涉及另一宗受賄案,於早前亦已依法被採取中止執行公共職務。涉案人員的所屬部門就是次案件,均已開立紀律程序跟進,將依法進行公正、嚴謹的調查,一旦證實有人違反法律和內部紀律,定必嚴懲不怠。

同時,保安司司長已即時責成轄下所有部門領導要以此為鑑,重視部門制度建設及人員紀律規管工作,檢討現有執法程序和監督機制,堵塞執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漏洞,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並要對違規人員依法嚴肅處理。

海事局配合廉署調查 即時對涉案人員採取防範性停職

▲海事及水務局消息:海事及水務局高度重視有局內人員涉嫌違法而被廉政公署調查的事件。海事及水務局一直全力積極配合相關的調查工作,在接獲廉政公署的通知後,已即時對該名涉案人員提起紀律程序。在進行紀律程序期間,該名人員已被防範性停職。

海關高度關注並將嚴肅處理關務督察涉嫌受賄

▲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消息:就廉政公署揭發一名關務督察涉嫌觸犯《刑法典》所規定的受賄作不法行為罪,被移送檢察院處理一事,澳門海關高度關注,將全力配合廉政公署的調查工作,並將依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海關已執行刑事起訴法庭的批示依法對案中嫌犯採取中止執行公共職務,並已即時對該人員提起內部紀律程序。

監獄對涉嫌受查警長合併紀律程序調查

▲澳門監獄消息:就廉政公署公佈有關一名監獄警長涉嫌協助他人向公職人員提供不法利益的事件。澳門監獄表示,該名警長早前已因為牽涉一宗長期收受囚犯利益的案件,被初級法院法官批示,中止其執行職務,而獄方亦提起了紀律程序,現階段正等候司法機關提供資料。就是次事件,獄方將再對該人員展開紀律程序,及與早前的程序一併跟進處理,澳門監獄會依法嚴肅處理事件,且全力配合廉政公署的調查工作。

澳門監獄再次強調,十分重視員工的廉潔操守,對任何違法行為零容忍。獄方分別透過強化內部監督及管理機制,以及加強內部的廉潔教育宣傳工作,提升部門的廉政管理及人員的廉潔操守。當中包括重新檢視監獄人員進入囚倉區的措施,於各樓層閘門外增設保安檢查崗位,加強保安檢查力度,以堵截違禁品之流入,增加對在囚人的物品檢查,以及加強情報的收集及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