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通報十起群眾身邊不正之風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2015-12-15

【香港中通社12月14日電】據中紀委網站消息,中央紀委日前對10起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典型案例發出通報。分別是:

河北省固安縣宮村鎮馬公莊村黨支部原書記曹連生侵佔、挪用集體資金,曹連生及宮村鎮人大原主席、鎮徵地工作小組原組長劉景堯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時任鎮國土資源所所長章志民、時任鎮農經站站長鄭義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鎮黨委副書記解玉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雲南省鶴慶縣社保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心原出納段麗坤挪用社保資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鶴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副局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心原主任段文彥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心原會計寸平華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縣委常委、副縣長楊橋樞,副縣長楊禮紅分別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大理州社保局局長孫玉明等其他20名有關責任人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山西省萬榮縣榮河鎮鄭村村委會原主任趙啟民等騙取惠民補貼、虛開發票報銷費用、坐收坐支集體資金,趙啟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村黨支部書記趙引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村黨支部副書記趙啟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山西省文水縣開栅派出所原所長武志剛受賄、吃拿卡要、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補貼等,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安徽省鳳台縣關店鄉幸福村黨支部原書記童剛貪污拆遷補償款、土地補償款、青苗補償費,挪用集體資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江西省橫峰縣葛源鎮石橋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余榮輝等套取惠民補貼、私設“小金庫”,余榮輝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建議依法罷免其村委會主任職務;時任村黨支部書記鄧興根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橫峰縣農業局副局長鄭瑞雲、縣農業局農村經管站站長楊光良,以及縣財政局鄉鎮財政管理局局長姜榮璋、副局長彭熱雲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葛源鎮副鎮長徐太根、鎮經管站站長趙翔、村委會副主任李鶤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湖北省谷城縣冷集鎮冷家溝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王富生違規處置集體“三資”等,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建議依法罷免其村委會主任職務;村黨支部委員鄭富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重慶市秀山縣石堤鎮保安村黨支部原書記余紅平等公款旅遊、套取扶貧資金,余紅平、時任村委會主任吳啟新分別受到留黨察看處分,時任村文書吳邦財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時任村紀律監督小組組長吳啟松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四川省廣元市利州區望江社區原主任王三鴻貪污、受賄、挪用集體資金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吉木薩爾縣慶陽湖鄉黨委原書記華敏等違規公款吃喝,致一人酒後身亡,事後華敏等統一口徑、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調查,華敏受到留黨察看處分,降為科員;鄉派出所原所長拜陳雲受到留黨察看、行政撤職處分,降為科員;吉木薩爾縣政協黨組副書記、主席張銳敏,縣農業局黨組書記、副局長王維盛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免職;昌吉州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趙鴻武等5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鄉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馬生岩等4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縣委、縣紀委“兩個責任”落實不力,縣委書記彭國春被誡勉談話,縣紀委書記阿曼太•努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基層的黨風政風為之一新。但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依然多發,有的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頂風違紀,有的雁過拔毛、利用職權吃拿卡要,有的虛報冒領、騙取國家補貼資金,有的違規處置集體“三資”、侵吞集體財產,有的違紀金額巨大、小官大貪,還有的不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對轄區發生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不抓不管。這些問題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損害黨和政府形象,削弱黨的執政基礎,必須高度重視,嚴肅查處。

通報要求,各級黨委特別是縣級黨委要把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貫徹落實到基層,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強化責任落實,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利益,讓群眾看得到、體會得到、享受得到全面從嚴治黨成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特別是縣級紀委要聚焦主業主責,做深做細做實監督執紀問責,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實踐好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堅決整治和查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要堅持“一案雙查”,對不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黨組織,加大責任追究力度。要強化通報曝光,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實際成效取信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