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做研究寫論文答辯 高教法倡設授課型博士學位

2016-04-28

【本報訊】《高等教育制度》法案(簡稱高教法)建議高等院校可開辦現時本澳沒有的授課型博士學位課程。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引述政府解釋,此博士不用做研究、寫論文和答辯,外地已開始流行,故加入讓高校辦學更具彈性,以免日後要修法破禁。

二常會續議高教法

二常會昨分析討論高教法的第十八至二十條,涉學士學位、博士學位及副學士文憑課程,高教辦主任蘇朝暉等政府代表列席解釋。會後,二常會主席陳澤武在秘書蕭志偉陪同下總結,指兩小時會議暢順,委員意見不多,主要是官員作許多解釋,因委員對此不熟識。

法案引入嶄新的授課型博士學位課程,陳澤武引述政府代表介紹,授課型的是要上堂、要考試,但不用做研究、不用寫論文、不用答辯,並指這在世界已開始流行,故希望先行放入,讓其更有彈性,以免日後開辦時無法可依,要再行修法。

至於如何考核成為博士、是否不限任何專業的博士學位也可辦授學型的,陳澤武說,政府舉例的是工程方面專業,具體留待各高校自行訂定,強調教學自主。

信政府可把好關

未來高校若通過評鑑可自行開辦包括這類課程,質量如何把關?陳澤武相信,高校不會白開沒人讀、不獲認證的課程,且開辦課程須刊登政府公報,高教辦仍要負責審批,有權拒絕,實毋須過慮。

不過奇怪的是,法案同一條第四款同時規定,為取得博士學位須完成考核,包括撰寫及提交論文和公開答辯,未知前述與此是否有衝突,還是主席轉述有誤或官員說錯了。

副學士易讀啲 等同大學兩年級

法案另一焦點是新增副學士文憑課程,建議其為期至少兩個學年之課程,完成者如獲高校認可,則等同完成大學兩年級,可申請入讀與該範相符的學士學位學課第三年級。

外界擔心重蹈香港副學士學位的問題。官員回應道,港澳情況有別,澳九成中學畢業生可讀大學,也絕對有足夠大學學位供應,增設此是讓在職人士或希望先工作的畢業生提供一個提升學歷的選擇,「比較易讀啲,可邊讀邊做」。

六成在職人士沒高等學歷

陳澤武稱,經解釋後,委員皆認為沒有問題,認同政府的出發點是好的,也適合一些年紀大的、做荷官的去報讀。據介紹現時本澳六成在職人士沒高等學歷。

另委員和法律顧問關注到,法案就各學位課程年期設置下限,但無上限,有不完整。官員回應稱會回去研究是否也規定上限,但明言有困難,因不同專業的年期有異,即使加也不會「寫死」,以符教學自主的原則。

二常會今早將續開會去分析討論高教法,政府代表亦繼續列席。高教法是於一四年年底出台,去年二月中獲立會出席議員一致投票贊成,在爭議聲中一般性表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