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將沖之島礁列入護漁範圍

2016-04-28

【港中通社4月27日電】台北消息:台灣東聖吉16號漁船日前在沖之島礁海域遭日本扣押,台灣當局領導人馬英九27日提出3項嚴正聲明。海巡署表示,會提前公海護漁時間和擴大範圍,期中將包含沖之鳥礁。

馬英九提出捍衛公海捕魚自由、反對日本違法擴權、強力維護漁民權益3項嚴正聲明,並要求“行政院”強力交涉、全力護漁。“行政院長”張善政表示,沖之鳥礁附近是公海,日本知法犯法是濫權跟擴權行為,台當局一定挺漁民到底,台灣尊嚴不能被妥協糟蹋,“這個事件也不能這樣吞下去”。

台灣海巡署指出,配合漁政單位每年都會執行公海巡護,例如去年7、8月就執行過1次護漁政策,分別派遣巡護九號和巡護八號執行中西太平洋漁業巡護,“哪裡有漁船,就往哪裡去”,只要是國際認定公海區域,每年都會執行2次護漁措施。後續公海護漁細節已持續和農委會漁業署進行討論研商。

農委會表示,護漁行動將由海巡署規劃,農委會支援資源,此次護漁不排除對其他國家的船隻登檢。

農委會說,每年4至6月許多漁船會在沖之鳥礁附近作業,日本在沖之鳥礁扣船事件,恐讓台灣漁民擔心而不敢到當地作業。海巡署及農委會的護漁行動,是維護漁民在公海捕魚自由,台灣漁民有權在公海作業。

此外,漁業署也可能派出275噸級漁訓二號,由於漁訓二號船齡已20年,現進行延壽保養,只要準備好就會出發。

海巡署表示,近期將邀請相關機關召開跨部會會議研商,提前執行今年度公海漁業巡護任務,並把沖之鳥礁海域列入巡護範圍。

台漁船遭日扣押 馬英九嚴正聲明三項立場

【香港中通社4月27日電】台北消息:台灣東聖吉16號漁船遭日本違法扣押,馬英九27日發出捍衛公海捕魚自由、反對日本違法擴權、強力維護漁民權益3項嚴正聲明,並要求台灣“行政院”強力交涉、全力護漁,未來均稱“沖之鳥礁”。

馬英九27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邀集吳敦義、“行政院長”張善政與“外交部”、海巡署、防務部門、農委會等相關部會首長,針對台灣漁船“東聖吉16號”日前在西太平洋“沖之鳥礁”附近公海捕魚時,遭到日本政府公務船違法扣押並強索保證金,研商具體因應對策。

馬英九在會中嚴正聲明3項立場:第1,捍衛公海捕魚自由。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對於島嶼的定義,日本“沖之鳥”是“礁”不是“島”,畢竟不到3坪的大小,絕非“適於人居與本身經濟生活”的島嶼,因此不能主張200海里專屬經濟海域與大陸礁層權益,因此台方“堅決捍衛漁民擁有公海捕魚之自由”。

第2,反對日本違法擴權。日本逕自定義“沖之鳥礁”為“沖之鳥島”的主張,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規定,屬於違法擴權主張。日本在公海扣捕台灣漁船並強索保證金的行為,侵犯台灣漁民依據該公約第87條第1項第5款,有關公海捕魚的自由。

第3,強力維護漁民權益。台灣當局基於維護漁民於公海捕魚自由,不予承認日本在“沖之鳥礁”的違法擴權主張,未來當局將在該處公海海域強力護漁,以維護漁民應有權益。

馬英九並即要求“行政院”採取以下3項措施:第1,“沖之鳥”是礁不是島。各級政府機關用語,未來均稱為“沖之鳥礁”,而非“沖之鳥島”。

第2,強力交涉。“外交部”與駐日代表處立即向日方表明嚴正立場並強力交涉。

第3,全力護漁。海巡署與農委會漁業署就當地公海捕魚,提出具體護漁方案並立即切實執行。

馬英九並請“外交部”立即著手研議,就本案尋求其他國際途徑解決的可行性,以確實維護台灣應有海洋權益。

中國國民黨主席洪秀柱表示,“沖之鳥”是礁,不是島,怎麼可以用一點點的、約9平方公尺的且偶而露出海面的礁來劃經濟海域,她要求台灣當局一定要向日本提出強烈抗議。

洪秀柱表示,漁權及“主權”都不可退讓,這是國民黨一直堅持的立場,應強硬要求日本扣押的人船返回,也不應該用“勒索”方式要求船東繳錢。

洪秀柱又批評,民進黨遇事讓人感覺有兩套標準,“逢中必反,逢日必軟”。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