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0512號
2016年05月12日
星期四
渡船街一號不列文物
2016-05-12
【本報訊】文化遺產會昨召開本年度第二次全體會議,文化局局長吳衛鳴(見圖)表示,十項首批不動產文物評定中,僅渡船街一號不被委員認為未達到文物標準要求,以及憂慮修復後原貌是否能恢復。他表示,文化局會綜合考慮文遺會、社會諮詢所得意見、業主意見再作定論,料可於今年十二月前,透過行政法規公布首批不動產評定結果。
九座建築全票認同達文物標準
首批不動產文物評定建築物包括﹕雀仔園福德祠、大碼頭街福德祠、石牆街福德祠、河邊新街福德祠、城牆遺跡(近加思欄馬路一段;近若憲馬路一段;
近西望洋聖堂一段)、亞利鴉架街二十八號房屋(即渡船街一號)、中西藥局舊址
、葉挺將軍故居、市政牧場舊址及市政狗房、藍屋仔。會上,十六名出席委員對除了渡船街一號以外的九座建築物全票認同達到文物標準,僅得三員委員認為渡船街一號具文物標準,十三名委員認為其不具文物標準,主因是憂慮修復後原貌是否能恢復。
首批不動產文物十二月前公布
首批不動產文物評定正處於諮詢階段,吳衛鳴表示,文化局會綜合考慮文遺會、社會諮詢所得意見、業主意見再作定論,目前是否全數或部份被列入保護清單,未有定案,料可於今年十二月前,透過行政法規公佈首批不動產評定結果。
另外,文化局會上介紹了今年具文化價值建築物修復項目,包括南巫圍、九澳痲瘋院其中一幢建築物、下環街先鋒廟電力系統更換等合共五個項目,費用共二百萬元,九澳痲瘋院其中一幢建築物修復所需費用佔了大部份。吳衛鳴解釋,該建築物破損程度嚴重,預計需要一年時間修復,文化局數年前亦對痲瘋院另一幢較殘破建築物進行修復。他稱,文化局並非對痲瘋院五幢建築物置之不理,主因是多年來找不到物業登記人,但在能力範圍內先處理好殘破嚴重的建築物。
另有委員於會上提出,建議文化局對具文化價值建築物修復工程時,如出現超支,文化局需要向文遺會提交報告解釋超支原因,以善用公帑為原則。吳衛鳴認同此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