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少年貪玩縱火被捕

2016-05-18

【本報訊】兩名少年因一時貪玩,以打火機點燃大廈走廊雜物,幸火勢蔓延前及時被撲熄,不致釀成災禍。司警根據大廈住客的口供,稍後在街上拘捕涉嫌兩少年,調查後控以縱火罪名。

被捕兩少年均為十五歲,分別姓何、初一學生;姓周,餐廳職員。案發於前晚九時許,現場為黑沙環菜園路美蓮大廈第三座十二樓一單位門外,據單位戶主表示,當時他剛巧乘電梯回家,目睹兩名神色慌張的少年,急步乘搭另一部電梯離去,又53q 發住所門外散發燒焦氣味,放於門外的紙皮箱冒煙,。戶主懷疑兩少年縱火,即致電報警。

消防員接報到場時,火勢已熄滅,經查驗後認為起火原因有可疑,通知司警調查。司警根據戶主口供,稍後在街上截獲涉嫌兩少年。調查期間,二人供認當時到大廈十 二樓找朋友後因感到無聊,何姓青年聲稱因貪玩向周姓青年借了一個打火機,點燃紙皮箱,因感到害怕,隨即將火撲滅後逃離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