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0525號
2016年05月25日
星期三
台「行院及立院」共識 廢台灣紅十字組織法
2016-05-25
【香港中通社5月24日電】台北消息:台灣“行政院”23日晚間舉行“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會中決定廢除台灣紅十字組織專法,但保留組織的存在。“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24日回應,紅十字組織運作存在弊端,中國國民黨“立院”黨團則強調,會反對到底。
台灣當局政權交接之前,關於台灣紅十字組織的存廢引發討論。據報道,23日台灣“總統府”、民主進步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等10名立委和“行政院”相關部會在協調會中決定,將廢除台灣紅十字組織法,但仍保留台灣紅十字組織。
童振源24日回應表示,紅十字組織在過去有很大功能和角色,但目前運作存在弊端,而廢除紅十字組織法,絕不是讓紅十字組織消失,也不會讓其功能萎縮。
童振源並指出,針對這些弊端,23日的協調會報已達成共識,“行政院”支持“立法院”廢除紅十字組織法,以便讓組織的體制與運作更加健全且公開透明。未來若廢除專法,當局不再派理監事參與運作,而是由“人民團體法”規範。
對此,台灣紅十字組織表示,該組織是依據紅十字組織法而設立的法人,廢止紅十字組織法,就是讓目前的紅十字組織走向解散之途,專法應修不應廢。
曾擔任台灣紅十字組織秘書長、會長到終身義工達25年的律師陳長文感慨,台灣紅十字組織有其特殊性,若廢除專法,回到一般團體組織,執政當局不再參與,救災救難恐不再如過去更有效。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德福說,紅十字組織專法有存在必要及歷史意義,先前兩岸斷絕往來時,甚至要靠紅十字組織傳遞聯絡,且專法與日內瓦公約有密切關係,因此會反對到底。
朝野黨團24日協商廢止紅十字組織法一案,國民黨團主張修法,民進黨團主張廢止,朝野各持己見,國民黨團退席抗議,最後協商不成沒有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