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總:法治面前任何人都沒特權

2016-07-14

【特訊】就廉政公署發表《關於益隆炮竹廠土地置換事件的調查報告》,澳門中華總商會會長馬有禮在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中總全力支持特區政府依法辦事,並對廉政公署辦事嚴謹、鍥而不捨的尋真態度表示讚揚。

馬有禮表示,廉政公署經過深入調查後所作出的調查報告,認為二零零一年特區政府和聖母灣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簽署的土地置換《承諾書》不符合舊《土地法》有關規定,聖母灣公司對益隆炮竹廠的大部分土地並不享有任何權利,該換地協議無效,特區政府不對聖母灣公司或其他任何公司存有批給或承諾批給土地的負擔,即不存在所謂地債問題,馬有禮對報告表示認同,並對廉政公署辦事的嚴謹予以讚揚。

馬有禮指出,特區政府在處理這件土地置換事件中,充份顯示出特區政府依法辦事,絕不容忍貪污、違法違紀行為發生的決心,並且強調倘發現有貪污犯罪或與貪污相關聯的欺詐犯罪的跡象,定當嚴肅依法處理的決心。澳門擁有成熟完善的法治體系,任何人在法治面前都沒有特權,不管任何人違法,都一律予以秉公辦理。中總全力支持特區政府依法辦事,打擊一切違法行為。馬有禮指出是次事件,表明了澳門特區政府依法辦事、施政透明和嚴處貪腐的堅決性,廣大市民應更有信心,共同促進和維護澳門的法治尊嚴。

街總深表震驚望政府引以為戒

△針對廉署公佈“關於益隆炮竹廠土地置換事件的調查報告”,街坊總會會長梁慶球深為震驚,特別是相關《承諾書》明顯違反“給付平等”原則,同時表示全力支持廉署的工作,全力支持行政長官對相關報告的批示決定,建議特區政府引以為戒,善用澳門特區的每一塊土地。

梁慶球表示,看完廉署的調查報告後,認同廉政公署對有關公司與特區政府於2001年1月10日簽署的《承諾書》不具法律約束力,特區政府當然無需承擔任何所謂的承諾義務,特別是《承諾書》明顯違反“給付平等”原則,因為依舊《土地法》雖容許以較少面積的土地換取較大面積的土地,前提是必須按等價原則進行,但調查結果顯是土地置換面積存在巨大差距,明顯屬不等價換地,不可避免讓社會產生諸多疑問。同時,對行政長官作出的三點批示表示認同,全力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辦事,嚴厲打擊貪污、違法違紀行為,願與社會一道維護法治精神,共同建設法治澳門。

梁慶球指出,澳門土地資源匱乏,寸土寸金,而今次涉及到的不平等置換土地面積更高達十多萬平方米,然而近十年來商品樓因價格不斷飆高而導致大部分家庭無能力購置,同時引起經屋供求嚴重失衡,特區政府也陷入“冇地建屋”的困境,居住問題十分突出,加上社會各項民生配套設施也因為土地不足問題跟不上社會的發展步伐。建議特區政府要善用土地資源,用好每一塊土地,實行“澳人澳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