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強制央積金缺吸引力

2016-07-16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繼續細則性討論《非強制中央公積金》法案。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關翠杏表示,雖然委員普遍提出,非強制中央公積金吸引已有私退金企業加入的吸引力不大,認為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難以推行。政府取態是先易後難,先推行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最終目標是走向強制性央積金。

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邀請政府代表出席會議。關翠杏指,委員普遍認為,若中央公積金屬非強制,在現有稅務鼓勵措施下,吸引力並不大。加上現有私退金制度多樣,部份私退金企業僱員在工作滿一定年期後可以領取僱主部份甚至全數供款,以及於六十歲後可以領取。相比央積金只能於六十五歲後才能領取,對僱員也沒有吸引力,認為法案對僱主及僱員也缺乏吸引力。大部份委員又認為,央積金若非屬強制性將難以推行。也有委員建議政府除提供額外兩倍稅務優惠外,有其他措施推動企業參與。

對委員意見,關翠杏引述政府回應指,政府取態是先易後難,先推行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最終目標是走向強制性央積金。將在法案通過後首兩年會推動已經有私退金的企業加入非強制央公金,第三年將會完成強制性央積金的研究報告,總結三年來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