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務部門:贊同廢除特偵組

2016-09-22

【香港中通社9月21日電】 台北消息:台灣地區法務部門21日表態指,為了要將檢調系統精簡,贊同立委提案刪除特偵組法源依據,但建議保留借調相關機關專業人員協助偵查與跨區執行職務的需要,並訂定施行日期。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當天上午審查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等人所提刪除法院組織法之廢除特組法源依據,法務部報告指出,贊同立委意見,廢除特偵組回歸偵查常態。

法務部建議,第一審地檢署如能擁有特偵組的豐厚資源,比照法院組織法規定,“為辦案需要,得借調相關機關之專業人員協助偵查”,也可回歸刑事訴訟制度常軌,解決再議救濟程序不足及案件管考問題。

法務部報告建議,修法賦予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為辦理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案件如有需要時,得借調相關機關專業人員協助偵查的權限。

因應特偵組廢除後,相關組織、人員、案件等未了事務得依規定回歸原管轄檢察署辦理的需要,法務部建議明定修正條文的施行日期。

法務部表示,特偵組退場後,再做以上修正,不但解決檢察組織疊床架屋的情形,刑事訴訟程序運作得回歸常軌,藉此強化地檢署追訴犯罪品質及上級審法律審查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