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1004號
2016年10月04日
星期二
李振宇促強化休息休假權
2016-10-04
【特訊】工聯總會近期舉辦多場活動,為僱員爭取休息休假權。副理事長、社協勞方代表李振宇表示,休息休假權不僅事關僱員勞動權益,同時也是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建設家庭友善社會的必要條件,希望特區政府重視對僱員相關權益的保障,促進本澳社會和諧穩定發展。
本澳勞動權益保護有待提高
李振宇指出,自《勞動關係法》實施以來,本澳僱員勞動權益保護已有較大進步,但同時仍存在不少問題,首當其衝便是勞動基準偏低,如僱員的休息休假權仍停留在較低水平,與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相比,存在每週工作時間偏長、有薪年假和產假偏短等問題。其次,相關法律法規還有進一步完善與明確的空間,如休息休假權中的“疊假補假”、“有薪侍產假”等社會呼聲較高的問題,至今依然沒有得到合理回應和有效解決。
以發展的眼光看休息休假權
李振宇指出,設立休息休假制度的初衷是保障僱員能夠得到合理的時間恢復體力和精力,以便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但隨著社會的發展,休息休假制度已不僅僅局限於僱員個人權益,更關係到僱員家庭生活乃至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他表示,社會經濟的發展必然會促使人們追求更多休息休假時間。從世界範圍看,縮短工作時間、不斷延長休息休假時間已成為各國和地區勞動法的發展趨勢,同時也是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
發展成果理應惠及全澳市民
聯合國大會於1986年通過的《發展權利宣言》(《宣言》)指出,在發展過程中要以人為本,爭取經濟增長本身不是目的,其目的是“在全體人民和所有個人積極、自由和有意義地參與發展”及由此產生的好處“得到公平的分配”,從而“不斷改善全體人民和所有個人的福利。”《宣言》強調,人是發展的主體,因此,人應該成為發展政策的主要參與者和受益者。
李振宇表示,特區政府在“五年發展規劃”中提出要“以人為本,推進人的全面發展”,而加強休息休假權正是基於對人的生存和發展的理性訴求,是人的全面發展的必要的基本條件。特區政府欲增進民生福祉,堅持與居民共建共享發展成果,就應將發展政策更多地向居民傾斜。他希望特區政府在未來勞動修法過程中加強保障和擴大僱員休息休假權,為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