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協定》生效適用於澳

2016-11-05

【特訊】氣候變化是當今國際間最關注的議題之一。去年底在法國巴黎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1屆締約方會議上通過了一項歷史性的氣候協定,該協定稱為《巴黎協定》,於昨日正式生效,並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

《巴黎協定》是各國自主性參與減排,屬於真正的全球性氣候協定,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皆按自己國力制定減排承諾,具有歷史性轉捩點的意義。協定的核心目標是於本世紀內,把全球平均氣溫自工業革命以來的升幅控制在少於2℃之內,並進一步努力將氣溫升幅限制在1.5℃之內。

為提升市民對氣候變化及《巴黎協定》的認識,地球物理暨氣象局聯同環境保護局、能源業發展辦公室於昨日下午4時半至6時,假澳門科學館會議中心合辦“氣候變化暨《巴黎協定》生效日”講座。講座吸引超過200人出席,包括政府氣候變化跨部門專責小組、能源業、環保團體、環保酒店、以及慈幼中學、培正中學和教業中學等綠色學校師生。

是次講座邀請了香港理工大學兼任教授梁榮武先生擔任講者。梁榮武先生退休前是香港天文台助理台長;退休後,繼續從事氣候變化和環保問題的宣導工作,曾擔任「香港電台」的氣象紀錄片《沉沒的國度》和《氣象萬千 IV》的主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