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性犯罪條文法案諮詢意見 多認同增性騷擾罪

2016-11-19

【特訊】法務局消息:為檢討和完善《刑法典》侵犯性自由及性自決罪的規定,特區政府於2015年12月23日至2016年2月22日展開公開諮詢。諮詢期間,除透過發佈諮詢文件外,亦以各種方式(包括在報章及電台進行宣傳、舉辦及參與公眾諮詢會等)廣泛宣傳和徵集意見。

經綜合分析有關意見,現公佈諮詢總結報告,以供社會各界參閱。有關報告已上載於法務局網頁,歡迎公眾瀏覽及下載: http://www.dsaj.gov.mo

修改《刑法典》性犯罪諮詢總結報告公布

△澳門電台消息:法務局公布有關修訂刑法典中性犯罪條文法案的諮詢總結報告,共收到 44份意見,其中,有關意見均同意將強迫口交納入強姦罪,亦有意見建議將輪姦作為強姦罪的法定加重處罰情節。

公開諮詢收到的意見亦較多認同特區政府透過增設性騷擾罪的立法取向,即盡快透過刑事制裁預防和打擊接觸式的性騷擾行為,杜絕這類厭惡性較高的行為,可有即時和明顯的阻嚇效果;亦有意見對構成性騷擾罪的所涉行為範圍、刑幅、加重情節提出不同的見解。

同時,公開諮詢大多數意見認同引入與未成年人性交易罪,另有意見認為適宜降低有關犯罪的保障範圍至未滿 16歲的未成年人,以及認為有關犯罪不應納入普遍管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