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豐城電廠『11·24』事故 遇難者理賠標準為120萬元

2016-11-28

【香港中通社11月27日電】據人民網報道,11月27日16時,江西豐城電廠『11·24』特別重大事故的施工方——河北億能煙塔工程有限公司代表商文翔公佈事故賠償方案,豐城電廠『11·24』事故遇難者理賠標準為人民幣120萬元。

商文翔表示,施工企業現在工作已進入對家屬賠償階段,兌現『就高不就低、足額賠付』的承諾,履行賠償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并與家屬充分協商,最終確定每一名罹難者的賠付標準為120萬元。為方便賠款及時到位,已與家屬協商,在豐城當地開立銀行賬戶,以保證賠償款項及時到位。

此外,家屬在殯儀館所支出的費用也全部由施工方承擔。

新華社報道,11月24日7時40分許,江西省宜春市豐城電廠三期在建項目冷卻塔施工平台坍塌,造成74人遇難、2人受傷。

中國國務院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組26日成立,并在江西省豐城市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

經國務院批准,成立事故調查組,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楊煥寧擔任組長。

會議指出,這是今年死亡人數最多的一起事故,也是近十幾年來電力行業傷亡最為嚴重的事故,影響惡劣,教訓慘痛。

會議強調,不管涉及什麼人、不管有什麼背景,只要與事故的起因和責任有關,都要查清查準,一查到底。在尊重科學、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加快工作進度,力爭早日完成調查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