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會否引咎辭職…… 高議員立作反擊

2016-12-28

【本報訊】高天賜昨日舉行記者會,在採訪通知列出的事由是「關於近日一宗案件之說明記者招待會」,為時約一個半小時,除本澳中、葡媒體的記者出席外,還有香港記者,以及近百名市民。

對於高天賜在記者會表明,仔大仔世界,有些事情都是父母理不到的,有記者提出:這說法好似把自己的責任輕描淡寫,然而,那不是一般的事情,是觸犯法律、危害社會。續問高天賜:一直在議會都會向官員提出引咎辭職,現在怎樣擔起責任呢?

高天賜反問記者:「你是議員,你有三十一歲的兒子 (犯法),你會否引咎辭職?」他表示,十八歲可取得駕駛執照,二十一歲可進入賭場。並稱:「如果你說 (兒子)三十一歲 (犯案),我 (父親) 去承擔責任,請你說清楚:法律角度,我要承擔甚麼責任?道德操守角度,是否我需要承擔責任?」

「很坦誠說:你 (記者) 夠膽這問我,我希望你亦都夠膽問行政長官:要否引咎辭職,主要官員,一個前任檢察長是他委任 (建議) 的。」高天賜表示,他沒有委任兒子,兒子也不是公務員,與政府又沒有關係,所以,沒有資格要求他們引咎辭職。並向記者說:「如果你拿石頭擲我的頭,先看看你頭上有否玻璃。」

對於高天賜著記者向行政長官提出引咎辭職,記者隨即回應:「叫行政長官引咎辭職是你們立法議員的責任,記者是據實報道。」對此,高天賜表示,記者問問題是要到位的,並重申,希望記者以下台這個高標準來追問行政長官。

其後,一名出席記者會的市民發言時表示,子女成年後,父母和監護人已完成責任。兒子在外所做的,不能要高天賜承擔。他問上述記者是哪間新聞機構,並提出:「你剛才問高生的,如果盡良心,明天你們的報館是否如實把剛才的過程刊出來呢?」他表明,將閱讀該報有否報道高天賜著記者詢問行政長官。

另外,有記者向高天賜提出:為何日前只回應一間傳媒的詢問?高天賜著日前唯一得到他回應的記者站起來,並聲稱,該記者是大兒子的好朋友,當時以朋友身份溝通,便毫不猶疑說出心中的話,沒想過這份基於信任的內容會在報道中出現。但是,尊重記者在報道中引用他的內容,這是記者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