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增設電子競技專長類別的替代役

2017-02-09

【香港中通社2月8日電】臺北消息:據台媒8日消息,台灣文化部近日正式公告,增設電子競技專長類別的替代役,名額共10個,讓電子競技職業選手可以在民間服役,有更多時間專心訓練。

台灣電競選手在國際電子競技比賽屢創佳績,電競產業在世界各國也帶動龐大經濟產值,立委近年來疾呼要求將電競產業納入職業運動輔導,並制訂專法。

電競選手未來發展等問題也頗受關注,去年10月更曾舉辦“電子競技未來產業方向與歸類”公聽會,立委與電競產業相關人士呼籲教育部、體育署能夠正視電子競技產業。現場電競選手則表達“電競選手需要一個名字與身份”,並針對選手兵役、簽證等實務問題探討,希望未來針對這些問題有解決辦法。

近日,在文化部公開的“2017年文化獎項及電子競技專長類別替代役評選規則”中,除了“文化獎項”類別外,還新增“電子競技專長”類別,含1993年前出生及1994年後出生役男各5名,達規定之資格者均可申請。

對此,台灣電競大廠均持正面態度,並表示,這是好的第一步,但希望能讓電競產業納入職業運動輔導,並制定專法,對產業才能有更明確的幫助。

替代役是台灣《兵役法》中所規定的服役方式之一,服役期間於官方部門或公共機關服務。替代現役役男不具備現役軍人身份,但仍可享有部分軍人福利,申請原因包含專長、家庭原因、宗教等因素。現行的一般替代役訓練分作2階段,第一階段是短期的軍事基礎訓練,第二階段則是依照替代役役別前往不同受訓地點進行專業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