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音堂一和尚涉詐騙物業判囚十一年

2017-02-25

【特訊】據澳門電台消息:中級法院裁定觀音堂一名和尚涉嫌與已故大師合謀詐騙觀音堂四十三個物業,這名和尚被判入獄十一年,中級法院同時把案件的民事賠償部分發回原審法庭審判。

中級法院的判詞顯示,案中的已故大師與和尚屬師徒關係,大師獲觀音堂授權,其後授權被廢止,但他於八年後,即2003年,把授權書被廢止前經認證的複本,作為把觀音堂名下四十三個物業轉授權給這名徒弟的憑證。原審法庭認為不能認定徒弟知悉大師的授權是偽造,判處他無罪,中級法院亦維持原判。

作為案件輔助人的觀音堂管理機構不服裁決提出異議,中級法院接納,發現原裁判中忽略了其他涉及觀音堂的爭議糾紛案件中,已證實這名和尚完全清楚大師無權再轉授權,文件屬偽造的事實;作為這個龐大的不動產轉移行為中最大的受益者,這名和尚也不可能不知道授權副本已無效的事實。合議庭決定改判這名和尚五項偽造特別價值文件罪和一項相當巨額詐騙罪罪名成立,判監十一年。